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大,各地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均投入了巨大的财政资金。但长期以来,由于“重建设、轻决算”的思想陋习,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严重缺失。为此,笔者试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就如何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谈点粗浅看法。
一、何为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冶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顾名思义就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的财务决算。它既是基本建设的成果报告、是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也是建设单位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同时还是综合、全面地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工程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原因
第一,建设单位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建设出形象”的意识下,建设单位往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管理、建筑质量等方面比较重视,对项目竣工的财务决算工作没有充分的认识,普遍不够重视。
第二,基建档案不健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不完整。很多建设单位只重视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不重视基建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基建档案不健全不规范,或由于人事变动,工作移交手续不规范造成基建档案的遗失,造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缺失、不完整,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无法开展。
第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力量薄弱,制约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这是最主要的因素,也是一时难以解决的因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种经济、技术指标对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的全部建设成果和财物状况的综合全面的反映。其编制需要综合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力量。而实际工作,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一方面,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基本建设和工程造价知识,又不能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对基建项目建设情况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基建建设财务知识,实施工程管理的部门对项目投资财务状况不了解。而建设单位的业务分工又导致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与财务工作的衔接不够,从而造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无人牵头,甚至容易导致工程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
三、内部审计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的概念
我国内部审计协会于 2003 年颁发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条将内部审计描述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计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施”。
而同年施行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又把内部审计定义为“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二)内部审计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关系
从内部审计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概念来看,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所作的竣工结算审计,更是以国家规定,在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设计文件、变更费用及签证为依据,对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费用进行审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对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的全部建设成果和财物状况的综合、全面地评价和反映,同时也是对概算执行情况的评价,是建设项目的一种事后监督。
因此,内部审计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是目的一致、方法相近的内部评价活动。
四、内部审计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利弊分析
(一)内部审计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利处有以下三点:
其一,扩大了内部审计的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范围。
内部审计对基建建设项目的监督主要形式是跟踪审计和项目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其审计监督的范围广、时间长,不适用于承担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任务的建设单位(如城投公司)对所有建设项目开展审计监督。
而内部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环节,通过项目实施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来评价项目的概算执行、项目管理、建设成果、财务状况等指标,可以对建设单位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评价和监督,是对建设项目审计的有效补充,是项目决算审计的扩展。
其二,利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开展。
如前所述,建设单位因为重视不够、档案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等原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严重滞后,甚至缺失。尤其是工作力量方面,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需要综合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而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分属于不同专业,专业性较强,建设单位往往需要由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相互配合来共同实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给工作开展造成不便。而建设单位内部审计,或专设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或组织专门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可以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内部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集中一定的人力和时间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一方面有利于取得单位领导的本项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可以用第三方的身份取得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共同配合。同时,内部审计人员相对综合、全面的业务能力也利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质量提高。
其三,利于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建设单位无论由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或是两个部门联合共同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都存在种种原因而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的质量。从客观上看,专业技术力量单一,无法客观评价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从主观上分析,由建设项目的管理责任单位来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容易存在“为编而编”工作心态,对建设项目的各项指标和财务状况的分析流于形式,难以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内部审计可以独立、客观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各项指标分析、概算执行监督、以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真实评价。
(二)内部审计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弊端
虽然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的内设机构,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作为建设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不违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任何基建项目建成后,均需办理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要求。但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作为内部审计工作,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会将本部门作为内部审计的对象,不利于调动其开展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主动性,不利于建设单位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项目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