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发挥农业技术优势,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通过农业“走出去”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对外投资效益,发挥我国农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优势,形成与目标国在土地、水源和空气等优质农业生产要素上的互补「9,,盘活海外优质农业要素。非洲、中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农业技术还较落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较低。中亚耕地面积最大的哈萨克斯坦小麦单产仅及我国1/5;非洲水稻产区国家每公顷产量只有2 250一3 000 kg,而我国水稻大面积单产已达7 5009 750 kg,超高产水稻每公顷产量超过15 000 kg。在非洲布隆迪,引进种植了我国优质杂交水稻,最高每公顷产量达13 500多kg,最低每公顷产量也超过9 000 kg,是布隆迪目前全国水稻平均每公顷产量的2一3倍;在印度尼西亚,隆平高科的杂交水稻每公顷产量10 950多kg,高出本地品种1倍多。
3.2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产品回运
1)加强风险防范,有效规避和化解风险。通过农业“走出去”弥补国内农产品缺口,既要在境外顺利投资生产,又要确保产品回运。一些东道国政局不稳,政策多变、执行政策的随意性较强,使农业对外投资面临较大的政治风险。要谨慎选择投资目标国,酉己合国家政治外交,将政治风险降到最低,并妥善应对目标国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与限制。针对东道国土地政策的变动,要转变对外投资方式,采取与当地企业合营等办法,破除目标国对土地资源开发的限制。
2)保障产品顺利回运。针对一些国家可能对农产品征收高关税以限制出口,要提前做好生产配额,借助国家政策和外交,降低配额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此外,对于回运的农产品,要适当减免关税;对国内缺少且对国内市场影响较小的产品,要减免国内部分关税,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3.3加快出口产品转型升级,降低出口成本
1) 加快出口转型升级,推动产品出口。持续提高农机、化肥和农药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出口产品转型升级。当前,农机、化肥和农药等农资产品更新换代、经营模式创新和流通渠道拓宽不断加速,只有在这些方面抢占先机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2) 着力推动降低农产品出口成本。加强农产品出口产业链建设,特别是在出口基地建设、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品牌研发、低碳经济和质量认证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大建设力度;创新和完善贸易平台,加快国际展会、电子商务和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贸易平台建设;加强贸易摩擦应对,针对劳工标准壁垒、动物福利壁垒和低碳壁垒等贸易保护,组织国外反倾销应诉;推动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基地建设,培育区域性的农产品出口产业集群;加大海外推广力度,推动农产品出口从产品导向到营销导向、从生产导向到市场导向的转变。
3.4积极应对绿色壁举.推动农业向绿色转型
1) 建立绿色农业生产标准,积极推动国内农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尽快使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操作规程、投入品使用准则、产品检测标准和标志标签使用规范等方面的标准与国际接轨,并积极争取农产品ISO质量认证;完善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法律与法规,并严格执法,对不达标的产品采取严厉的制裁手段。
2) 多措并举,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推进农业绿色转型的顶层设计,在全国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建立绿色农业特区;加强农业生态行为监管,将田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延伸到化肥、农药等农资的生产上;规范农资生产厂商的行为,确保农资产品的生态安全,从源头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探索构建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
3.5加快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农业“走出去”政策支持体系
1)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围绕区域特色、优势农产品建立出口基地。鼓励出口企业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采用“出口企业+基地”、“出口企业+协会+基地”、“专业合作社+基地”、“企业+联合体”等多种形式,建立企业自有出口生产基地或者通过订单的形式与专业合作社及大户签订供货合同,形成出口生产基地。此外,积极推进基地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出口农产品的档次与品质。 2)优化对“走出去”企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走出去”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并探索将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惠及至“走出去”的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丝路基金等基金向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倾斜,支持农业企业进行农业境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