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时期中国文化领导权建设的现实背景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之后,我国彻底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开放重大历史性战略的实施,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要面对的重大历史性任务,公民社会逐渐形成,国家政治统治的职能作用逐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来,并主要表现为文化、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国家和执政党的主要任务也从推翻资产阶级政权转向获得广大人民对社会主义政权的积极认同,这些转变必然会对新时期中国文化领导权建设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国家和执政党只有洞察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才能更好的加强文化领导权建设。社会结构演进一一从“国家社会一体化”到“国家社会的疏离”。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的社会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也可称为“整体性国家”或“政治化社会”,即国家社会一体化。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受到了中国封建专制的遗毒、苏联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模式和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只有借鉴苏联的模式将社会领域逐渐纳入到政治体系中,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国家过渡干涉社会并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形成了“大国家、小社会”的局面,进而形成了政治、经济、社会三者相统一的“总体性社会”。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中国现代化两难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形成适宜于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伴随着而来的是国家和社会的逐渐疏离,葛兰西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开始形成。公民社会,是一个外来词,又被翻译为市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其主要内涵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和国家治理,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中发挥着公民自身应有的社会作用,对国家更加公平正义和谐可持续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规约。
“公民社会”一词在我国被引用和发展性运用,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较多。学者俞可平指出,“我们公民社会当作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和非企业的公民组织,包括公民的维权组织、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社会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和公民的某种自发组合等等。由于它既不属于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又不属于市场系统(第二部门),所以人们也把它们看作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
首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产物。也就是说,改革开放这一伟大国策的制定与实施,使得原有的高度集中的纯而又纯的单一计划经济体制被彻底打破,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得以在全社会确立和运行,这不只是经济体制的变革,更是深刻地引起整个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并集中体现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并真实地构成了我国所谓的市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虽然国家依然控制着社会资源,但是社会也己经成为社会资源的潜在控制力量,并主要表现为市场在资源能源配置中作用的发挥且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突出地位。市场在交换活动中的利益原则与自愿原则增强了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公民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
同时,相对独立的社会社团和经济、社会、文化领域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不断涌现,这些组织虽然说是民间团体,不具有政治功能,但是,他们在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性作用,对国家大政方针的科学制定、国家权力的科学运行、国家事务的科学发展等都起着重要的监督甚至一定程度上的调控作用。其次,这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基础上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所必然面对的社会问题。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能够明确政府的权力,厘清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使行政权力逐渐退出社会,进而将政府回归权力本位,逐渐扩大社会的自由空间。同时政府大力倡导建立服务型政府,给予公民社会自治以政策支持,使公民社会得以健康发展。最后,社会空间的扩展是中国公民社会形成的现实基础。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下,传统的社会结构土崩瓦解,“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差异和冲突也就成为变化着的常态。正是在这种差异性和不断地分化中,社会也在重新实现组织化,社会结构也在实现着不断地重新构造。”
虽然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处于成长阶段,但不可否认公民社会在我国己经存在。而公民社会的形成与成长,必然要求国家治理结构、治理状况和治理内容的更新和转变。当时葛兰西也正是看到西方市民社会的存在而提出了首先夺取市民社会文化领导权的革命道路,尽管我国的公民社会与葛兰西时代的市民社会具有一定差异,但是,对文化的规约、对教育的掌控、对精神的统领,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这也是意识形态领域进行斗争并取得主动权的根本之所在,所以,对于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这同样是不可忽视、更是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只有获得了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才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必胜性,并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确保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和发展。
二、历史任务变化一一从权威树立到文化认同
鸦片战争之后,我国社会逐渐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是中华民族的根本任务。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民族独立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最为核心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立志于民族独立和发展,并在马克思主义伟大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浴血奋战,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后伟大胜利,成功创建了无产阶级政权,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至此,中国人民在政治上成为国家的主人、社会发展的主人,并以崭新的面容骄傲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消灭剥削阶级、消灭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制度,在经济上确保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发展的主人,即成为自己事业发展的主人,并集中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与发展。至此,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才算真正确立,整个国家焕然一新,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转向了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上来,社会主义制度开始彰显其无比的优越性和威力,并获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认同、支持而发展。
葛兰西在当时意大利的社会背景下提出夺取市民社会的文化领导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最终夺取政治领导权,但是他也强调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仍然要继续掌握和巩固文化领导权。尽管这是葛兰西所处的社会大背景所决定的历史性必然选择,与我们所处的社会背景有着根本性质上的差异,但是,他这里所强调的文化领导权问题,却是同样可以为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所借鉴的,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无产阶级执政合法性的持续地和自愿地认同所必须的。这一新的历史背景主要就是指,伟大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所开启的具有历史性重大意义的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使得社会思潮多元化、公民自由意志觉醒,因此,如何赢得广大人民群众自愿的认同成为无产阶级执政党的一项重大课题。
而这里所讲的认同不只是政治认同、制度认同、社会性质认同,而更是经济文化领域的认同、意识形态领域的认同,并以后者的认同为重。这不只是对人民思想意识观念的再教育与规约,而更是我们整个社会发展最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支撑,也更是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党性的价值体现。也就是说,执政党仅仅通过加快经济总量来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和政治制度来获得人民的认同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对民众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人民能够真正体会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来理解党的一切路线方针政策,从而真实地投身于社会主义社会各项建设事业中,使民众对执政党的价值原则、制度规范等有着自己特有的自觉认同。
三、国家职能转换一一从政治统治到国家治理
有关国家本质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国家的本质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阶级利益得以维护和发展的“政治形式”,是不同阶级力量彼此较量的集中表现,并以公共权力机构的身份存在并发挥作用,是特殊的暴力机器。其主要职能有两个:一是阶级统治职能,二是社会管理职能。而其阶级统治的职能就是其阶级本质的最直接体现,也是其国家本质的最直接体现,其外在表现多是通过暴力、法制等强制性手段来镇压一切所谓破坏现存社会秩序以及政治法律秩序的人;而其社会管理职能则是要通过国家权力的运用来实现对所谓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其外在表现多是相对较为柔性的,并融入日常社会生活工作学习等具体实践活动中,是阶级统治职能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化。由此可见,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二者是相互交融而发展,并与阶级的本质相统一,其目的都是要维护统治阶级自身的所谓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不同,两种职能的作用和地位有所不同。就总体趋势而言,国家政治统治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的缩小而减弱,同时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随着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加强。文化领导权的获得和保持与国家的职能,尤其是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职能密不可分。国家不仅仅是“统治者”,同时还是“教育者”,承担着建设新文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的重任。
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虽然己经不存在阶级剥削、阶级压迫,阶级斗争己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国家的经济基础变成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但是,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存在着矛盾,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动力,只是这种矛盾也不再是对抗性的,而是非对抗性矛盾,这种矛盾是可以通过社会主义社会自身的自我调整、优化、整合,即所谓的改革开放,来加以处理和解决,且这一矛盾处理的主体仍然是国家。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同样是需要国家这一强制性手段来推进并保障国家、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运行与发展,保障这一矛盾的科学解决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与发展,同时,也是对国际上所谓的蓄意颠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切邪恶势力和企图进行强有力反击的必然选择。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社会矛盾的处理己不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即以社会的经济建设为中心。于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适时地明确提出我国当前及今后的工作重心必须是由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把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头等大事,这既是事关国家、社会稳定久安的政治问题,更是事关民生福社的经济社会问题,而其实现手段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自身的自我不断调整、完善,也即我们常说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
据此,国家职能实现了从“国家统治”到“国家治理”、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并集中表现为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升与发展。这一根本转变不只是语言上的,更是实践上的,同时,也更加体现了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的更深层次的科学认识,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以往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家职能作用的经验总结,这既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总规律,更是符合我国人民现实发展需要的满足。这里职能的转变是根本性的、整体性的、且是必然的,并非细枝末节的修修剪剪,其最突出的差异,就体现在“统治”向“治理”的转化。具体来说,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强调的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效用的发挥,而不再是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功能作用的发挥,并主要表现为所谓的“善治”。所以,国家职能的自我提升与完善,即国家治理能力、质量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必须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多领域全方位的功能整合。
四、党历史方位转变一一从革命党到执政党
1949年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就由夺取政权的革命党转向了掌握政权的执政党,党的历史地位与作用己经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历史性转化。但是,直至1978年十一届三年中全会之前却没有真正实现相应的角色转换。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仍然坚持的是革命时期的斗争思维,依然采用革命话语和阶级斗争的观念来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有些学者指出,“当话语系统没有转换的时候,人们的思维就可能还停留在革命时期的‘斗争思维’之中。用革命的思维去思考革命后的事情,那必然导致失败。”
对这一角色转换的根本性认识,是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体现出来的:“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己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己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次报告第一次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己经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并进一步转变为建设的党,这也是对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的积极肯定和最高的理论认识,话语体系也转换为建设话语。中国共产党的角色转变主要体现在党的任务、党的功能和党的领导方式上的转变上。首先,在党的任务方面,主要从发动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转变为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其次,在党的功能方面,党的功能从阶级斗争的工具转变为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等;最后,在党的领导方式方面,在革命时期,党主要是以一种高度集权、包揽一切的领导方式,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领导方式逐渐发生转变,开始正确、科学地处理党和国家、人民之间的关系,并主要是表现为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性地位转换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历史性角色转换,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先进性、党内民主、党的制度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这些要求的科学化展开与发展,是离不开思想观念的先进性转化与发展,并以此为指导的,只要思想意识的正确,才会有行为实践的科学,而思想意识的正确,又是绝对离不开科学理论的学习与认识,而所有这些理论、思想上的科学性发展,又是离不开科学文化教育的。所以,对文化领导权的建设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新时期执政党的重要课题之一。由此可见,文化领导权建设既是关系到执政党的政权合法性的巩固与否,关系到党执政能力的强弱,更是关系到党能否领导人民在新世纪实现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的综合协调辩证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新时期,面对新问题、新任务,我们必须将文化领导权建设放到应有的高度,不断构建和巩固文化领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