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员:处理股票质押违约不能引起闪崩——硕士毕业论文代笔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5日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股价遭遇“闪崩”,有人将此归咎于市场担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规发布后,那些质押比例高且业绩不佳的公司会在股价短期调整中,因强制平仓而带来集中抛售。
  2月2日,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主任童卫华参加并讲话。童卫华表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1、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为投入实体经济;
  2、融入方、标的证券资质管理不够,特别是减持新规发布后,仍为引起足够重视;
  3、交易风险防控不过关,对于单一证券、单一客户集中度问题要求过低;
  4、违约处置不当,引发市场恐慌。(大单集中平仓、上市公司公告引导、舆论引导问题)。
  证监会对会员机构要求:
  1、融出资金必须服务实体经济、此为原则性要求。(要求各地区分管局从严管理、抓典型从严处理);
  2、严格做好业务前、中后的管理,需对融资主体的适当性,资金用途的把握审核尽职尽责;
  3、强化风险管控,对于集中度指标需在监管规则的底线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加强;
  4、一定要维护市场稳定;(出现违约的情况要尽可能的沟通,补充担保物等,不能简单粗暴,要做好上市公司公告引导工作,不能引起个股闪崩,此为政治任务)。
  5、平稳度过过渡期,过渡期间不得冲规模,不得进行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交易申报。
  对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要求:
  1、强化监管协作;2、形成黑名单机制。培训会系统梳理了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新老划断”原则以及新规过渡期间的衔接安排,并要求各家券商排查风险隐患,在过渡期间参考新规展业,不得趁机实施“规模冲刺”。沪深交易所在联合举办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上表示,股价即便因短期大幅波动而触及平仓线,证券公司也不会立刻执行处置,而是会与客户积极沟通,要求客户补充担保品,担保品包括不限于股票、现金等金融资产,房地产、土地等也可以作为担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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