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在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已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0.9万亿元,目前尚未置换的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还有1.73万亿元,预计今年8月底前能够全面完成置换工作。
王克冰表示,2017年,全国地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6万亿元,比2016年减少1.69万亿元。具体来看,2017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当年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债务限额内发行的政府债券,共计1.59万亿元,全部是新增债券,比2016年新增债券规模增加0.42万亿元;另一部分是发行政府债券用于偿还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发行的这部分债券并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也可以称作置换债券,共计2.77万亿元,比2016年发行的置换债券规模减少2.11万亿元。
他表示,截至2014年底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总规模是被锁定的,随着置换工作顺利推进以及地方自行化解部分存量债务,待置换的存量债务自然会有所下降。
在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方面,从2015年起,财政部借鉴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经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试点发展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
据王克冰介绍,2017年,全国地方累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407亿元、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440亿元,同时深圳市首次在深交所成功发行轨道交通专项债券20亿元,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总体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