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何以为人或曰人的自我理解,是先秦诸子人文致思的核心主题。庄子的“真人”,正是这一思想语境中出现的对于人之“应然”的诉求和理想。因此,要理解庄子“真人”及其独特意义,有必要回顾一下庄子之前及其同时代的哲学思想对人的理解和规定。
大致说来,在庄子之前,中国哲学思想对人的理解基本上形成了两种思路。在孔门儒学那里,人的规定性是在人文化成的向度上,围绕德性伦理而展开。这样一种思想传统,由孔子所开启,经过孔门后学的承续并在不同层面上的彰扬,长期以来弥贯和流淌在儒家思想的精神血脉中,成为儒学的思想内核和价值追求。《吕氏春秋·不二》曰:“孔子贵仁’。在孔子那里,“仁”并非某种抽象的道德法则,也不是某种具体的特定形态,而是在一个人的现实生命活动中,通过他的立身行事而表现出来的“成人”之道。总体而言,孔子之“仁”开启的是一个人之为人的意义境域和价值方向。诗、礼、乐的修习和陶养是“成人”的基本要素,而贯穿于这些基本要素之灵魂的,乃是一个人内在生命的真诚无伪。孔子之后,《中庸》进一步从天人之际的向度显微阐幽,高扬“性与天道”的贯通,明确提出“仁者,人也”,并以“诚”作为天道与人道相贯通的内在依据,奠定了儒家心性论的形上基础。孟子远淑孔子之“仁”,近承《中庸》之“诚”,进一步将“仁”与人合而为一,统一于道。他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又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告子上》)又曰:“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离娄上》)在孟子看来,此仁义之道,即人之为人的内在本性。孟子指出,仁、义、礼、智四端,乃是人生而具有的道德本性,就如同人生而具有四肢一般。由此四端之心,奠定了儒学人道与人伦的根基。在现实文化的层面上,礼义就成为仁、义、礼、智所表征的人道价值的承担者,从而凝定为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正如《礼记》中反复中述的:“凡人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冠义》)“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曲礼》)
与孔门儒学在人文化成的向度上成就人之德性生命的思路不同,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则在天道自然的维度上开显人的自然本性。在老子看来,儒家所倡导并高扬的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并非道德本身,相反,恰恰是大道消隐的产物,是对人之源初道德本性的背离和遮蔽。它非但不能成就人之道德生命,反而使人日益远离道德本身,生存于非道的状态之中。在老子那里,道最根本的命意乃在于自然,而自然则意味着天地万物包括人类自身的真实本性。在老子看来,人的自然本性不断地陷溺于耳目鼻日等感性欲望,以及巧伪诈利、仁义圣智等世俗价值之中,真实的生命被湮没。因此,老子主张“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通过“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等“日损”的“为道”方式;“致虚”、“守静”(《十六章》)、“知足”、“知止”(《四十四章》)等心性修养工夫返朴归真,回复人的生命存在的本然状态。老子笔下的“为道者”就鲜明体现了人的天真自然的生命情状和真朴博大的生命境界。这一思路在庄子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在先秦思想史上,庄子首次提出“真人”,来寄寓和表达他的人性和文化理想。在庄子那里,“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庄子哲学的标志性范畴和核心价值。在庄子之前的文献中,除了《老子·二十一章》中的“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一语外,其他地方尚未见到。“真”的明确并大量使用,始于庄子。粗略统计,《庄子》全书共有60多个“真”字,主要关涉于人的生命存在状态,如“真人”“真性”“真君”“真宰”“真知”等。在《庄子》文本中,对于“真”的最为集中的描述,大概要数如下文字: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构于俗。(《渔父》)
尽管《渔夫》不一定就是庄子本人所作,但上述关于“真”的描述却非常契合庄子思想的精义。一方面,“真”意味着“精诚之至”,与伪相对。伪表现为人的行为的虚假造做,如“强哭’川强怒”“强亲”等,它因缺乏内在生命的真诚而沦为虚假的表演,从而走向自身的反面。另一方面,“真”意味着“天”,是天真自然的内在本性,与俗相对。俗既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世俗欲望的奔逐,也表现为形形色色的世俗文化价值。伪与俗虽然在不同层面上表现为不同的方式,但在根本上都是人为的、非自然的,因此是非真的,是对“真”的背离、扭曲和遮蔽。在现实世界中,存在之“真”被各种各样的“伪”和“俗”所遮蔽,由此导致人的现实生存的颠倒,庄子称之为“倒置之民”(《缮性》)。
此外,庄子还通过“天”与“人”的区分来突显自然之真与人为之伪的对立,彰显人的生命存在的真性。在《秋水》篇,河伯问北海若:“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回答:“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牛马四足,这是牛马天生自然的本性,而用髻头络马首,用疆绳穿牛鼻,却是人为对自然的强加和伤害。“反其真”就是返回到其天生自然的本然状态。而要回到其天生自然的本然状态,就要层层抖落人为之“伪”与“俗”对自然之“真”的遮蔽。成为“真人”,就是人的心灵和精神不断突破现实流俗层面的欲望、知识、名利、观念、价值等等的“伪”与“俗”的侄桔和枷锁,让真实的性命之情层层超拔透显出来,回归自己天生自然的内在本性,从而获得无往而不在的自在与自由。“自由而自在是人之自然本性,在自然状态,人之本性获得了最充分的体现。
在《大宗师》篇,庄子集中刻画了“真人”形象:
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暮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傈,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如此。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
古之真人,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债然而往,债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J}颊。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朋……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此外,在其他篇章,庄子对“真人”的生命情状也多有揭示。在庄子看来,“真人”超越了世俗经验世界的欲望、利害、得失、计较、毁誉、分别、生死等的侄桔和枷锁,他的存在状态和生命律动完全顺应和体现着道。因此,“真人”并非某种抽象的人的观念,也非某种特殊的人的形态,更不是某些特异之士,而是在根本上回到了人的天真自然的存在状态和存在本性,以及在此基础上开显出的一种与道同在、与天为一的生命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