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视域下的贫困治理研究基本为主客对立的二元分析框架所限,或将贫困归咎于个体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及认知、行为能力的缺陷,或将贫困归因于制度安排和机制失灵的结果。因此,单纯囿于主客对立而展开的贫困问题研究无异于对贫困现实完整性的撕裂。而场域作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以关系论为理论视角,洞察并解释行动者在特定场域中的行为方式和策略选择。这种理论视域既可以抑制结构主义过于强调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变性,也可以弥补对行动者自身心态等主动性因素的忽略。将贫困者置于贫困场域中进行关系式的剖析与探究,才能发现贫困治理的有效方法。
一、传统视域下贫困治理及其困境
1.经济要素视角。贫困治理主流理论是经济要素视角,包括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因其关注经济资本的占有和生产,具有显著的物质特性。就微观层面而言,经济要素视角的贫困治理分析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基于个体或家庭完成基本生存活动所需的物质条件,另一个是基于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所应具备的基本可行能力。前者以物质I乏论为代表,认为导致贫困的原因是由于个体或家庭缺乏维持生命所需的营养摄人安全,继而又以个体或家庭的收人和消费作为衡量贫困程度的间接标准,如贫困发生率、收人缺口比率等指标。后者以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代表。在森看来,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受正常生活的能力,rz}这种能力即为可行能力。可行能力不仅可以使人们保持基本的生存状态,并且能够分享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成就,还包括亚当·斯密所强调的参与社交活动的机会和尊严。
就宏观层面而言,经济要素视角的贫困分析立足于现代产业和经济结构发展过程中的优胜劣汰,而非个人能力失败的结果。其观点主要有二:一种是将贫困视为发展的初始状态,认为发展的动力来自经济、政治、社会等制度的现代化,要用现代化的社会发展战略予以指导和支持,进而改变其愚昧、落后的贫困面貌。另一种观点则与此对立,认为贫困的形成恰恰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尽管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利益的蛋糕可以越做越大,但社会整体利益的扩大并不意味着贫困者利益的必然增加,甚至可能伴随阶层的分化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剧,即产生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即如穆罕默德·尤努斯所认为的,“贫困是制度安排和机制失败的结果,是人为的,如果改变制度设计,给穷人一个平等的机会,他们就会创造一个没有贫困的世界”
2. 社会要素视角。较之经济要素视角的贫困分析将其归因于区域资源欠缺、经济基础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物质性因素,社会要素视角的贫困分析明确指出致贫因素的非物质特性。以个体或家庭的物质缺乏为表征的贫困状态,其背后涉及了庞大的概念集合,如贫困文化、社会排斥、不平等、剥夺等,都是用以解释贫困的社会性要素。
微观层面来讲,社会要素视角下的贫困问题聚焦于解释贫困主体的行为选择策略。在现实的扶贫过程中,即便赋予了贫困者相应的资金或财产,但其行为依旧具有懒散、挥霍的特征,只顾及短期内的物质享受而放弃长远性劳动生产,这也正是个人层次贫困论之所以垢病贫困者的主要原因。但社会要素视域的微观分析不仅识别了这一行为倾向,并且超越了传统的道德批判,指出长期的贫困状态可以导致并形成一套固化的文化体系,即贫困文化。此外,宏观层面的贫困治理研究致力于社会环境和结构因素的分析。其中社会排斥理论给予了明确解释,即社会权利模式的失败直接导致了贫困者的社会排斥,即便被赋予资源或权利,也会因其自身所遭遇的社会排斥而无从发挥。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lLenoir)在其论著—}}Les Exclus,un Francais surDix》(被排斥的群体:法国的十分之一人口)一书中最早使用了社会排斥的概念。它是指对公民资格的否认,或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关系等原因,公民被部分或全部剥夺了参与社会的权利而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具体指向那些被排除于劳动市场之外的,持续处于贫困状态,无法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人,如老年和残障者、身心障碍者、青少年犯罪者、反社会者等。
3.贫困的实质。经济要素视域与社会要素视域对扶贫的思考,来自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它们将微观行动与宏观机制分立,将作为主体的贫困者与作为客体的环境割裂开来。实际上,贫困的实质是贫困者对环境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而非物质、文化或能力。这种关系性本质表明贫困无法单独依附于贫困者或环境而独立存在,而深受客观环境的制约,同时贫困实践的效果又作用于客观环境而形成的,二者双向互动、相互影响,并彼此巩固、加强。
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下,贫困治理要么聚焦于微观层面的个体权能增加,要么着眼于改善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以增加个体权能,可以归结为“增权型”贫困治理模式。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于1979年通过了《加强发展型社会福利政策活动方案》,主张以社会投资为导向,以向贫困者提供资金、技术、培训、健康等权利来增加个人参与经济的机会。由此,世界各国特别是亚、非洲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反贫困行动开始由传统的单纯提供物质援助的“救济型”扶贫,进人到“增权型”扶贫阶段。但至目前,“增权型”贫困治理在世界范围内并未实现有效治理,究其原因,“增权型”贫困治理实践始终立足于主客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忽略了贫困的关系性本质。即便是同时关注个人主义层面的个体行为的改善与整体主义层面的社会结构的重塑,也由于没有立足于中观的“贫困性关系”进行个体行为的改善与社会结构的重塑。在个人主义层面,尽管赋予抵御贫困的资源和权利以达至个体的饱腹和发展,但未曾改变的“贫困性关系”依然会制约资源和权利功能的发挥,阻碍个体行为的改善和发展;在整体主义层面,尽管通过资本分布和阶层结构的重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努力践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未曾改变的“贫困性关系”同样会制约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对个体影响功能的发挥,阻碍个体行为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