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虚无主义是当前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批判主题。在最近几年的批判和宣传中,历史虚无主义主要被定义为通过虚构历史事实来否定历史必然性的思潮。这种思潮虽然其出发点是模糊的,杂揉了各种政治意图和意识形态立场,但是其落脚点却总是在历史学、历史研究和历史规律等理论研究的领域。因此,不论是出于捍卫历史客观性,还是出于学术界对社会思潮的回应,都必须从根本意义上澄清历史,不仅应在孤立的历史事件、历史因素和历史人物层面进行澄清,更应在澄清的过程中自觉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所提供的基本方法和立场。唯有如此,才能够在“授人以渔”的层面,通过学术研究和教学,将历史唯物主义内化为人们理解历史的基本方法,进而主动地甄别和批判“虚无”的历史观。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是极不容易的。一方面,历史唯物主义与其他任何哲学一样,其本身并不是历史学—“不可能提供任何具体的历史知识;}t};另一方面,哲学与史学长期以来处于“疏离隔绝”的状态,而现代形而上学又强化了“实证主义(或自然主义)的意识形态,所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科学方法论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蔽而不明的”。将历史唯物主义在历史问题的研究中得到具体运用,不得不面临方法论上的巨大困境。要么在“经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刚性结构框架中对历史素材进行粗陋的套用,要么以纯粹实证主义的视角脱离一切批判性和对规律的探究。但是,这种困境不正是作为“一种”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属性吗?方法论本身并不提供历史答案,但是却为探寻者指明了一个开放的方向,需要哲学、历史研究者在具体研究中运用之。正如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英国新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者,爱德华·汤普森、霍布斯鲍姆和佩里·安德森的历史理论诚然存在诸多张力,但是却都是以各自的视角(历史主义或结构主义)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具体化至研究当中。又如法国唯物主义史学家布洛赫(Marc Bloch )、马迪厄(AlbertMathiez)和乔治·勒费弗尔(Georges Lefebvre ),虽然他们并无意于哲学创作和方法论研究,但是却主动地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和立场牢固地内化于关于大革命史、农业史和人物史(如拿破仑)的研究当中。今天,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方法论在我国学界的最大困境就在于,看似处处得到支持,但实际上却缺乏具体化研究的人员、梯队以及刊物的支持。虽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诸如“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论坛”等平台并不乏具体化研究的成果和声音,但大多数研究仍然是“方法之学”—在纯粹方法论的、宏观的意义上探讨历史唯物主义所提供的历史理解的框架。这个框架诚然是“结实的”“先进的”,但是却“虚位以待”,既无法以丰沛的具体历史研究来继承上个世纪我国老一辈历史学家、哲学家的学术使命,也无法应对‘旧新月异”的历史虚无主义论调所提出的重大挑战。
在当下的诸多历史论题中,关于近代以来的历史由于尚未在现代性中“终结”,而且史料也较为丰富、连贯和清晰,因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较为容易被人们接受。历史唯物主义所提供的基于物质生产力的历史发展框架甚至成了迄今为止东西方左翼学者、反保守主义学者的共识。但是,在前近代的历史论题中,由于史料的分散、语言文字的流变和时空距离的遥远,以思乡愁绪为主要特征的历史想象和虚构却极为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对历史的理解。这种影响看似“无害”,因为至多使人们遥想一个再也回不去的乡绅秩序、开明专制或“君臣父子”的时代。但历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生产关系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断量变与质变,是互为前提和因果的历史事件的衔接。在一个理想化的、虚无的封建社会的前提下,忠实于客观性的、批判的历史理解是难以成立的。在历史戏说和宫廷德性“大行其道”于公共媒体的时代,在学院内外的历史理解中,完全不缺乏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虚构的原始状态”,即将近现代历史的发生“阐述和理解为垄断、同业公会和封建所有制的偶然的、蓄意的、强制的结果,而不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的结果”。(3((P.50)v因此,对封建社会的经济要素,尤其是所有权,进行具体的历史阐述,既是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重大论题,也是历史研究(历史学)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进行具体化的重要主题。但是,方法论的具体化和运用并不意味着“套用”。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还原封建所有权的物质前提和发展过程必须在客观性中实现批判性,因而需要确立以下三个前提。
第一,悬搁以“五阶段论”和“三阶段论”之争为核心的宏观方法论的争论。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激烈批判已然成为了哲学、历史学界的“共识”①。但是,“三段论”和“五段论”一方面都来源于马克思不断发展的历史理论,另一方面都在20世纪以来的哲学、历史研究中有着丰富的具体化研究支撑。因此,在反对文化保守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思乡愁绪的当下语境中,“三段论”和“五段论”都应该被视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有效运用经验,并且应该在“悬搁”其“正统”争论的前提下共同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具体化的新发展提供质料。
第二,以开放的态度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的成果。科林伍德之所以将历史唯物主义指认为“反历史的自然主义”f41(P.t4o>,主要是因为一些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者固执于将“模式”来框定历史,并且以主观的方式悖论地“创造”出一种所谓的“科学”。但是,历史作为已经发生了的事实,与自然主义所依赖的实验、事实有着本质的区别。历史性(historicity)这一特质—作为历史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决定必须在一个开放的、探讨的场域进行具体化的研究,而不是挟“方法论之科学性”来宣称“客观性”。在此意义上,汤普森的研究范式是值得借鉴的。他一方面反对将马克思在特定时期和特定条件下得出的那些现成的结论拿来套用,拒绝用理论和原则来裁剪事实,另一方面强调只能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进行历史研究,并且认为作为方法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实践的场所”。
第三,将针对封建社会经济秩序的研究与现实社会紧密关联。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资产阶级赖以形成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是在封建社会里造成的。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要素起源于封建社会,不能将封建的社会形态、经济要素和政治体制孤立于现代社会。历史理解或历史研究,作为一种观念的具体形式,一般而言,在当下“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唯物主义的还原和现实批判,实现观念的能动性和自觉性。只有在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密切关联中,在政治经济批判的基本前提下,人们才能够避免“谈到封建所有制的时候所能理解的,一谈到资产阶级所有制就再也不能理解了”(6((P.48)的悖论和窘境。
因此,封建所有权作为蛮族人侵(罗马世界崩塌)、礼崩乐坏(奴隶主分封所有制结束)的历史结果,虽然在古典和近代意识形态中均遭遇了抽象的“丑化”或“美化”,但是其作为生产关系更迭的客观过程却不容置疑。封建所有权并不是什么与蛮族或道德相关的制度,而是被马克思称为“第三种形式”的“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逐渐成为主导历史的基本经济制度。抛开以伦理意见为先导的一般政治哲学观点,对封建社会的所有权及其政治制度的政治哲学研究首先应该回归其政治经济的客观动力。建立于反封建意识形态变革之上的资本主义法权及其哲学观点,以近代法律制度为形式的自由、正义和平等的理念,实际上并不适合用于对封建社会的严肃考察,因其立场和方法就不具有客观性。众多如卢梭等近代政治哲学家如果可以将古罗马的奴隶制社会理想化为被毁灭文明世界,也就可以将替代古代社会的封建时代遗弃于审慎思维之外。因此,考察封建社会的所有权现象首先需要对政治伦理观念进行批判,并且引人布哈林所指认的不是“一种表意型的科学的理论批判。这就意味着对封建所有权的认识首先必须被还原至基于物质生产的历史现象当中。而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和商品社会为主要框架的近现代社会只能作为外在联系,而非评判价值被应用于认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