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政策的精准落地十分关键。过去一年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政策方面成效如何?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在营改增方面,税务部门重点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
据记者统计,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份至12月份减税4889亿元,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如此,全面营改增试点20个月,累计减税14075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介绍,2017年,全年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12.6万亿元,同比增长8.7%,比2016年提高3.9个百分点,扭转了近年来税收增长持续放缓的状况,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明显增强。
数据显示,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
“新增减税较多主要有四大因素。”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表示,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7年有四个月翘尾减税;二是2016年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当年抵扣60%,另外40%结转到2017年抵扣;三是增值税税率四档改三档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2月减税147亿元;四是随着培训力度的加大和纳税人对政策的熟悉度增强,抵扣进一步增加。
与此同时,落实2017年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也取得明显成效。王世宇介绍,2017年,税务部门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共减税454亿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减税128亿元。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政策试点以及部分延续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计减税200多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石坚表示,税收收入增长率是以现价计算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增幅比GDP现价增幅低3.5个百分点,这恰恰反映了2017年较大的减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