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6日消息(记者公秀华)保监会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了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公司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等规定。据了解,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今天正式出炉。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说,这次《管理办法》修订,主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增加了一些规定,或者将近几年的有益实践经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等。其中有些内容引人关注,比如,要求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险资运用;境外投资应符合央行、外管局等相关规定;开展上市公司收购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这么大量的保险资金往哪个方向用,已经很明确了,就是实体经济,在这个基础上怎么防控风险,所有的修改都是围绕这两个方面展开的。实际上是针对金融行业这几年出现的风险,对保险行业的资金投资作出的比较明确的规定。”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和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贾飙说,这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个方面是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个方面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实现一个有效隔离风险的作用。传统投资和另类投资有着很大的差别,无论是从监管理念、投资方法、操作流程等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它需要专业的团队,需要专业的风险管控措施。
2017年,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为5.77%,预计利润总额2567.19亿元,其中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对收益贡献较大。在贾飙看来,2017年保险机构总体上比较稳健。
贾飙表示:“中小型保险公司的投资总体上还是属于稳健范畴,个别公司由于负债的高成本以及公司治理的状况等可能存在一些激进的情况。但是我们对于这些少数的公司一直密切跟踪,并且有相应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