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伦理:理性现实下的感性反思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中问到:“人类有了技术和文化的巨大成就,文明为什么还不能使每个人都感到幸福?”在他看来人类的历史并不是一个逐渐完善的历史,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人类的本性也在不断地被现代文明所压抑,“文明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消除本能才得以确立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抑制、压抑或其他手段)必须以强烈的本能不满足为前提的”,故人类文明的历史是一直向社会规制所倾斜的历史。以历史悲观主义、冲突主义与虚无主义视角来看,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在对弗洛伊德哲学思想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总结出“人类历史,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压抑史。   

人们不禁反思,在人类文明日益昌盛的今天,是什么压抑了人类的本性?笔者对我国学者李力研所撰写的《野蛮的文明:体育的哲学宣言》一书进行通读。李将其概括为:在“自然的人化”过程即人类对外界能量的控制和利用的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东西”也在反向地控制和利用着人类自身,而这正是人类感到压抑、苦闷与不满的来源。李力研在陈述问题的同时也建构出了解决问题的答案,他认为在“自然的人化”过程中,只有“人的自然化”才能阻止理性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强大压制力量。笔者认为,“人的自然化”本质不一定是让人完全回归至大自然的浩瀚虚空之中,而应是在庄严的理性下夹带着微妙的感性,这种感性是阻止人完全沦为理性俘虏的有效工具,是让人感觉自身一直为“人”的生命来源。能将人类感性意识最好且最有力度显现出来的则是体育运动。体育是人生命的拐杖,是人在理J胜压抑下有力的感性支撑。

1问题设想    

李力研在全面地歌颂体育能带给人们感性力量的同时,也对体育运动进行了美的划分,认为体育之美包含崇高美与悲剧美。狭义的理解:运动员以优胜的姿态登上领奖台时,冠军形象、国歌奏起、国旗高扬三种情景形态带给人们巨大的心灵震撼,这是体育崇高美的显现;运动员在承受各种艰苦的训练、苦难、磨砺和巨大的期待之后没能成功,却依然能够以其坚持不懈、奋力拼搏、无畏拼杀的牺牲精神引起人们心头的共鸣,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我认为那种明知自己跑在最后但还是咬牙跑到终点的运动员才是中国真正的脊梁。”这是体育悲剧美的显现。然而我们真的要完全赞成李力研和鲁迅的看法吗?    

作为中国现代享有盛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鲁迅弃医从文,由“医人”转为“医心”,由体力之启蒙转向心力之启蒙的做法着实让人钦佩。但是,鲁迅对体育并不是特别感兴趣,他身体瘦小、体质屏弱,并且很少有体育锻炼的习惯。所以,这句名言的提出,完全是从精神意志的角度来阐释一种崇尚坚毅且顽强的人格品质。这种坚毅的品质是那个时代人们所需要的,是改变国家生存现状的有力武器。然而,这种品质可能忽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咬牙跑到终点之后的最终结果可能会造成运动员膝盖肿胀、身体虚脱甚或为他们以后各类隐性损伤的突发埋下伏笔。或者这样问,运动员明知自己体力将要透支,再跑下去无疑会给自身造成极大的身体危害,却因背负国家使命、社会舆论和企业赞助商的合约压力而选择继续带着伤病跑下去,就像北京与伦敦奥运会跨栏赛场上带伤参赛的刘翔一样,即使他最终拖着伤病跑到了终点,人们还会认为这是一种体育的“悲剧美”吗?    

以上所述均为引出一个问题:李力研在赞同体育能带给人们感性生命理念的同时,却又在支持着体育悲剧美的存在。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主动还是被动角度论证,体育悲剧美是一种理性压抑的存在,将体育作为反抗理性存在的同时却又在赞同其悲剧美的伟大,这是自相矛盾的。体育悲剧美所倡导的理性精神是运动伦理的产物。

2理论诊释    

运动伦理最先出现于对运动员偏离行为的研究中。根据“临界正态分布方法”,运动员偏离行为可分为正向偏离行为与负向偏离行为,美国体育社会学者罗伯特·休斯(Robert Hughes)与杰·科克利( Jay Coakleyi)将运动伦理视为运动员正向偏离行为的表现,主要包含以下4个层面运动员要为比赛做出牺牲,即要求运动员一切以比赛胜利为出发点,为运动献身并以大多数运动员伙伴的期待行事,不容置疑地接受竞争的要求,运动员要为表现杰出而努力,即运动员要不断地追求发展、力求更加完美、超越自身极限并最终达到顶峰,运动员要接受冒险和忍受痛苦,即运动员要自愿接受有害于自身健康和幸福的冒险,并以此为准则,向自身精神与肉体发起更高的挑战;;4)运动员的追求永无止境,即运动员为了实现自己或他人所寄予的“期望”,不管遇到何种情况,都要努力去改变它、征服它、实现它,即使自己筋疲力尽、头破血流。杰·科克利笔下的运动伦理正是体育悲剧美的完美写照。    

我国伦理学家刘湘溶在探究体育伦理时也指出,运动员通过竞技比赛不懈追求的目标应是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全面地发展自我,不断拓展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使人的内在“自然属性”与外在“社会属性”达成有机结合,实现协调发展。这表现出人类感性意识、感性行为或感性存在的整体性一面,是以全人类共同生存和发展为目标的整体意识。然而,现实的理性不仅对其进行压抑与束缚,而且还要瓦解感性的这种整体性。理性可以分化为不同的目标要求、不同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具体的行为手段。竞技体育中受到这种理性分化的影响,现今不合理的伦理表现:运动员为实现竞技目标,因采用过度训练、过度控制体重、带伤训练与参赛等手段而造成其机体机能与竞技能力之间的大大失调,进而导致运动员整个身体机制和心理机制都发生严重错乱的一系列伦理健康问题。这种竞技伦理严重地违背了发展体育的初衷,偏离了体育的真义。简言之,运动伦理即为运动员受外在理性意识(工业理性、组织理性、经济理性等)支配下,由自身“绝对的意志”向“相对的身体”发出挑战,其存在是体育本义正向发展的逆流,是人类社会理性异化的产物。

3社会系统的产物:理性走向感性,运动伦理既是工具也是阻碍。   

运动员对运动伦理过度遵从的原因可以从微观与宏观两方面阐释,而在每一方面中均包含着运动主体主动和被动的意识推动,主动中包含被动,被动中又关联主动,因承认被动而发起主动,因极力主动而又被动接受。主动的意识是向理性发起的挑战,被动的意识是对理性的顺从,可以说运动伦理的出现是社会系统的产物,纷繁错杂却又环环相接。“系统”是德国社会学家鲁曼( Niklas Luhmann)的基本概念。在他看来,任何一种人类行动以及与这种行动相联系的各种事件和过程,都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一般系统。尤其是社会系统,鲁曼把社会系统定义为各种社会行为的制度化模式,从整体社会到具体特定的行为模式,它产生于人们之间的行动关系,是借助于符号规则所进行的沟通。   

社会系统中的制度化模式是一种理性压制模式,而符号规则也是理性推导出的产物。利益本身为一种符号、一种欲望的代表,而欲望可以通过各种符号表现出来,比如货币符号、权力符号、审美符号、能量符号等,人类通过对这一类利益符号的获取而使自己更为感性地生活。然而,在最终达成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必须还要通过理性或超理性的付出。就像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审慎’(即理性的智慧)对‘热情’(即感性的欲望)的冲突是一场贯穿着人类全部历史的冲突。而这里的人类既包含运动员也包含各类从业人员。运动员依靠自身强大的意志向自己微弱的身体发出挑战,在利用绝对理性的同时也在被绝对理性所利用。从这方面来看,运动伦理的产生是人们在微观感性引导下因理性反噬而被动接受的产物。    

另一方面,人类不一定要完全实现这一利益需求,才可以感性地活着或依照自己的本性而活着。在踏出理性之门之前,人们也可以依照自身固有的感性而生存,即依靠弗洛伊德笔下的“本我”而存在,然而这就需要“自我”兴趣的参与。“自我”兴趣在生活中会时刻调节着“本我”欲望,提醒人们要感受快乐,而不是感受痛苦。运动员出于对运动的热爱,因为兴趣使然,他们想要把自己变得更强,单纯的目的是为了在竞争中显示更多的优势,从而获取压制竞争对手的情感满足。在笔者看来,这仍是社会理性压制下的产物,运动员受到国家政治期待、社会舆论导向、企业商业催化、群体组织压力、队员集体行为等各类因素影响,他们只能在运动中实现自我价值。兴趣绝大部分为后天培养的产物,受训练时间影响,他们无从接触其他新鲜事物,所以只有在运动中不断突破才是他们的至高追求,兴趣也就在这种常年累月的训练中得来。从这方面来看运动伦理的产生是人们在宏观理性压制下因感性存在而主动追求的产物。除此之外,鲁曼认为过程就是系统,并且它具有一种结构,如果不是系统,它就不是过程,如果没有结构也就没有系统。系统的存在就是为了创建意义,意义对于人类经验和行动都是最根本的,而意义是由时间和历史所构成的,由意义起着最重要作用的各种事件,都是在其他各种可能性的维度内发生的。由此可以推出(过程)系统即是历史系统,运动伦理的存在也是经过时间维度、物质维度和符号维度三种维度不断创建后而积淀下的产物。柏拉图《斐多篇》中的“灵肉分离”、笛卡尔《谈谈方法》中的“我思故我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绝对意志”等一系列理性主义者的思想都是对自身理性意志的赞赏,同理更是对自我感性肉体的贬低。所以从历史哲学角度而言,受传统“身心二元结构制”学说影响,为了创建出自身所谓的生命“意义”与人生“价值”,运动员依靠自身强大的理性意识对自我肉体的不断冲击,甚至不顾肉体损伤的种种遵从运动伦理的行为不正是映衬着这点吗?由此,运动伦理的存在既是人类由理性世界通向感性世界的一种工具,更是一种阻碍。

4体育的本源性反思

4. 1体育作为游戏的感性回归    

尼采在《论历史对生命的利与弊》中提到:“只有在未被分割的当下才可能有幸福和行动,这是一条普遍规则。”而鲁曼对于社会系统的分析,主要是为了揭示当代社会不断区分化的机制及其各种可能的趋势,指出当代社会分化的特征及其所引起的一切复杂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说,鲁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分析不正是对当今理性现实下对残存感性进行不断瓦解的趋势分析吗?这正是现代社会不折不扣的理性特征。因此在社会系统的内部,人们急需一种超越于“社会进化”的感性文化对现代理性加以抗衡,使那些残存的感性继续为“人”所有。体育作为一种“人造的”游戏,作为一种超越于社会进化的感性文化,在现实理性规则制度的压抑下早已丧失了其游戏本质,以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为代表的政治性、组织性、商业性早已贯穿于体育赛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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