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应注重发挥农业多种功能,向现代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以来,休闲农业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在将农业与休闲旅游业有机结合的过程中,成为促进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根据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在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全国己有超过2000万人摆脱贫困,休闲农业愈发受到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成为新常态经济发展形势下促进农村发展,提升农业效益的重要产业支撑。
(一)适宜性评价方法选择
鉴于宅基地本身的资源属性,与休闲农业产业开发的发展规律,在对休闲农业视野下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应构建起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才可在对休闲农业视野下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开发适应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开发模式选择。在此过程中,应注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评价因素涉及方面众多,且诸因素对土地利用持续性均影响较大,因此,应对相关评价因子进行综合考量与合理取舍。另一方面,土地资源评价过程中众多评价因子,各评价因子权重的确定受土地利用价值的影响,对评价结果影响较大,在对各影响因素的权重确定时应注重其科学合理性。目前学术界对土地评价因素权重确定方法主要包括层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嫡值确定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等。文章选择层次分析法作为休闲农业视野下闲置宅基地开发适宜性评价方法,用以解决评价指标体系多层次多目标问题,和难于完全用定量方法分析与决策的系统问题。具体而言,依照层次分析法框架,进行参评因子指标权重赋值,并通过层次分析法进行适宜性评价模型构建,最终确定休闲农业视野下闲置宅基地开发适宜性分级标准,作为开发可行性研究的支撑。
(二)影响因素厘析
休闲农业视野下,闲置宅基地开发适宜性影响因素的分析主要从休闲农业产业特性和闲置宅基地资源属性两方面出发,作为适宜性评价模型因素集建立的基础。相关影响因素包括区位设施条件、资源条件以及社会经济3方面。
1. 区位设施条件因素
从外部条件看,闲置宅基地是否可依托休闲农业产业进行开发的主要因素涉及区位、交通与基础设施条件等3个方面。其中,区位条件主要用于衡量闲置宅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尤其是距离客源市场地的距离;交通条件主要用于衡量闲置宅基地的易达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铺设、水利条件、通讯设施和医疗卫生等。
2.资源条件因素
从影响闲置宅基地开发的内部条件看,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方面。其中,自然资源主要用于衡量闲置宅基地所处区域的温、光、水和热等生态条件与气候特征等是否适宜进行休闲农业开发,尤其是自然山系、水脉、农业景观和农村田园风光等,是休闲农业产业发展重要的资源本底;人文资源主要用于衡量闲置宅基地所处农村居民在长期农业劳作和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生活方式、传统习俗、历史传说和特色产品等能展示农村人文活动精神面貌的资源,在体验经济时代背景下,人文资源是丰富休闲农业产业内容重要的资源禀赋。除此之外,闲置宅基地本身的数量、地上建筑物完好程度和周边耕地可利用规模等,也是影响闲置宅基地开发的内部资源条件。
3.社会经济因素
社会经济条件因素作为闲置宅基地开发的宏观影响因素,也应予以考量。可以说,当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的资源享赋相当的情形下,闲置宅基地所处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休闲农业产业开发可行性的大小,即休闲农业视野下的闲置宅基地开发水平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呈正相关关系。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与运行、剩余劳动力、政策支持力度和村民参与意愿等。
(三)模型构建
从资源评价的模型选择方向看,应综合考虑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层次性、可量化性与可比较性和操作的可行性等因素。因此,文章结合休闲农业产业特征与闲置宅基地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资源条件,以层次分析法为分析模型,在上述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评价指标层,对休闲农业视野下闲置宅基地开发适宜性进行分析。
经一致性检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资源因素所占权重值最大,达0. 471,说明资源享赋的高低对休闲农业视野下闲置宅基地的开发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闲置宅基地资源的农村,不具备开发的前提资源条件,被排除在研究范畴之外。二是区位设施因素所占权重值居中,为0.308,其中,区位条件对闲置宅基地的开发影响最大,符合休闲农业产业所呈现的地缘特征。三是社会经济因素所占权重值虽然最低,仅0.221,但仍具有相当影响,尤其是当政策支持力度与居民参与热情较高时,闲置宅基地开发进程推进较快。
(四) 开发适宜性评价
根据上述评分标准,具体针对某一农村区域闲置宅基地进行休闲农业开发的适宜性评价应用时,以“适宜”“较适宜”和“不适宜”为区分,将研究区域划分为“适宜区”“较适宜区”和“不适宜区”,综合专家对各影响因素开发的可行性影响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区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