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艺术作品意义的发生方式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曾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是人类从精神层面将自己作为对象进行思考。”艺术作品反映着艺术家的精神价值追求,展示着艺术家对一定人生境界和精神境界的向往。哲学与艺术都是表达人类观念认识的精神创造物,二者对人的精神、人的本质的探讨方面具有内在统一性。以梵高的油画《农鞋》为例,从哲学的形而上视角反思和追寻艺术作品所表现的人的存活状态及精神境界,能够把握艺术作品的生活内涵和内在本质,并给人以深邃的启迪。

就美是艺术作品意义的发生方式而言,这里主要探讨美在人类生存活动中的意义。对此,海德格尔曾作过经典的说明:“真理是存在者作为存在者的无蔽状态,真理是存在之真理,美与真理并非比肩而立的。当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它便显现出来。这种显现—作为在作品中的真理的这一存在并且作为作品—就是美。因此,美属于真理的自行发生。美不仅仅与趣味相关,不只是趣味的对象。美依据于形式,而这无非是因为,形式一度从作为存在者之存在状态的存在那里获得了照亮。”此处,海德格尔指出,美是存在的真理的显露,是对人的存在价值的“照亮”,“偶然”与“趣味”的关联只是外延上所表现的一种形式。就这一意义而言,海德格尔提出:“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   

由于海德格尔的“存在”是指:人在世界之中,与世界的共同发展,因此,存在就是世界的本质或真理。“无蔽”的“现身方式”就是“显现”;而他所谓的“显现”又是“审美状态”的显现。因此,可以认为,海德格尔认为,美就是世界存在的审美显现。因此,海德格尔的观点是:只有“存在”的“显现”,才能给人以愉悦,给人以美的感受,这种“显现”就是“审美显现”。    

于是,尽管真理产生于梵高的艺术作品中,可是并不预示着准确地刻画了某物,而是农鞋在作为器具存在的展示中,作为整体的所是达到其敞开。因此,作品中的真理并非只是某物的真实,而是它形成的显现是作为关涉到整体所是的如此发生。鞋子越纯然本真地贯注于其本性,伴随它的存在物更直接和更有力地达到存在的更大深度,这就是自我遮蔽的存在物如何被照亮的情景。这种光照将自己射入作品,这种进入作品的照射正是美,所以,美是作为敞开发生的真理的一种方式,艺术既显现了真理,也显现了美。    

总之,在海德格尔看来,美是真理的一种发生方式。当艺术家倾听到最初的语言,被这种语言所激励和感动,他将自己沉浸在这种语言中并且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将这种语言传达出来承载在一定的艺术作品中时,美就产生了。海德格尔认为在梵高的油画《农鞋》中,农鞋在其本性上愈是得到简明的、本真的表现,存在者就愈是直接地在较大程度上达到属于它的存在,美感便愈深刻,由《农鞋》开启的农村生活世界便愈生动、丰富,在欣赏者的内心所唤起的触动便愈加鲜明。    由上述分析可知,艺术作品存在的意义在于它聚积了人类集体或个体的快乐、烦恼、难过、快、恐慌和心愿等情感,因而成为跟人类的日常生活和生存意义相联系的东西,因此成为人类的需要。从哲学的形而上视角对艺术作品的精神境界进行探析,可以做到:能透过艺术作品的表象形式,洞悉其背后蕴涵的社会意义,深刻理解艺术作品的社会价值;能从人类生活的本质意义体味艺术作品对人类整体或个体生存质态的关照;能从人类实践的社会意义考量艺术创作的社会责任,并从主客体的矛盾运动把握艺术创作的规律,整合与提升人们的生活经验,升华人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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