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风险调剂基金,养老金中央调剂金制度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风险,同时,调剂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具有再分配的性质与作用,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和互助互济性,是实现全国统筹前的过渡性方案,而此次高层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其迫切性在众多专家看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完全可以一步到位。
“目前来看,‘省级统筹’只是名义上的统筹,并非实质性的全省统收统支,为此,全国统筹不可复制‘省级统筹’的做法,也没有必要延长全国统筹的进度与时间,而是应该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步到位,即由中央政府直接统收统支,不必再经由省级政府过渡、中转,这样可以减少人为内耗与制度损耗,并能尽早发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充分的余缺调剂,真正实现社保互助共济的制度精神。”董登新表示,这是十分关键的一步,新时代,一定要有新思路。
针对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曾经有三种方案:第一种,一步到位,也就是将县、市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全部交给中央统筹,进行大收大支;第二种,先将现有的名义上的省级统筹做成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然后向全国统筹过渡;第三种,在省级调剂金的基础上,再做一个更大范围的调剂金,就是中央调剂金。毫无疑问,此次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选择了最后一种方案。
对于建立中央调剂金,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也曾表示,实现全国统筹,养老金缴费应该实现在中央层面上的大收大支;或者,地方从养老金中拿出几个点,由中央统筹,建立一个临时调剂金,统筹层次事实上并没有提高。
“事实上,如果采用调剂金模式的全国统筹,最大风险来自地方政府的制度套利,它可能会弱化甚至掏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董登新认为,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进程中,完全可以借鉴“新农保”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果断与勇气,一步到位,在2020年前,应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步到位,由中央统收统支。
同时,为了平稳过渡,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改革”上,董登新建议同步推出4项社保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一是将男女退休年龄统一至60岁;二是将雇主缴费标准从20%降至12%,雇员费率保持8%不变;三是相应降低基本养老金给付替代率,或是放慢基本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增速;四是将三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合并为“强制公积金”,作为补充养老的“准强制”计划,从而做大做强第二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