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出现之前,奢侈消费已然存在,它的产生往往基于个体欲望和建构社会关系的需要。从个人的角度看,奢侈消费首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超过维持基本生活必要消费”的消费。荷铸社会学家曼德维尔把奢侈消费作为人为了满足过度欲求的“自私本性”的显现川,德国学者桑巴特将奢侈消费定义为“任何超出必要开支的消费”川。奢侈消费往往为这样一种欲望所驱使,即要占有更多更好的对象以使自己的生活优于当下。但如果把奢侈仅仅理解为人的欲望,那么它仍然是一种有待充实的缺乏具体对象的空虚意向。所以在萨特看来,奢侈消费是一个在“化归己有”的指令下同被占有的对象构造关系的过程。通过一种内在关系,与欲望对象一起构成一个“占有一被占有”统一的方式”。于是,被占有的对象不仅行使充实意象的职能,而且获得了象征意义,实现着占有者的自我表达。个体的自我表达需要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通过对高端、昂贵商品的消费,展现其在财富、地位等方面优于其他社会成员,凡勃伦将“有闲阶级”的这种奢侈消费视为“炫耀性消费”,它“适应同别的消费者作有利的歧视性对比的目的”叫。人需要通过占有具有象征价值的物或符号来体现社会差异,这些物或符号不仅使奢侈消费的意向得以充实,而且成为构建个体社会身份的代码。然而,以批量生产、低成本、面向社会大众和引人相对独立的品牌设计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技术生产方式,搭配即时即地的网络营销策略,正不断撕下奢侈消费作为特定阶级身份象征的标志,并以个性、时尚、品位等构建独立化自我的符号充实奢侈品的高附加值。这便将奢侈消费推向一种与大众消费相互排斥却又相互推动的符号消费,其本质上是一种以现代技术为手段和中介的受控消费。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消费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布莱恩约弗森和麦卡菲将数字化背景下市场转型归因于生产和流通领域技术的三方面变革:①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变革愈演愈烈;②交通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通信技术则出现了大幅提升;③网络及其标准化应用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川。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奢侈消费的交易路径和支付手段,拓宽了奢侈品的销售与传播渠道,而且通过即时互动的微信社交平台、无孔不人的劝导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刺激和控制着人们的消费欲望。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带来消费意向、方式与路径的变革。通过移动终端,消费信息以海量、微小、迅捷的形式即时即地地推送给用户,大量富有诱惑力和煽动性的消费符号充斥着现代人的视野,人们对于奢侈象征意义的关注逐渐由品牌的整体性文化转向短小而抓人眼球的时尚标签,使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奢侈消费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出现了诸如“轻奢”“微奢”等新文化符号。同时,移动网络与银行业务的联姻拓宽了奢侈消费的支付方式和交易途径,“微付”“闪付”、支付宝等APP逐渐成为现代人选择使用的支付平台,它们与银行卡的绑定实现了交易互动和支付手段的随身性,任意闲暇都可以变成一种消费情境,这在无形中消解了人对消费欲望的控制力。
罗铸·巴特说:“精于计算的工业社会必须孕育出不懂计算的消费者”,而移动互联网时代则孕育出被计算着的消费者。在大数据环境下,消费个体被置于一个由云计算、云储存系统构成的虚拟空间中,他们的浏览足迹、搜索记录和消费账单都被毫无保留地放进一个庞大的数据库,经过大数据处理和递归分析,每个人都被赋子了一套完整的自我表达和延伸的消费策略。在新的时空尺度下,奢侈消费所建构的社会差异已不仅仅是现实交往中个体之间的参照和比对,它更多地服从于“云空间”的新秩序。人们所谓的突破日常生活的高端消费,很多时候不过是对于大数据“指令”的践行。于是,看似个人化的消费行为,在经过大数据系统的组织动员后,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集体活动,更是出现了诸如“双十一”“双十二”等消费狂欢节庆,而手机APP模式则将这种消费狂欢带进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维度。“从商业的策划到营销活动过程的发展,直到爆发式地显现为公共事件,所有意图、观念、符号和形象都是体现着消费的形式和体量特征而不是具体消费内容,消费者是作为数量集合而不是个体或身份化的群体出现的。”仁月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奢侈消费,在个体性自我建构与群体非理性狂欢的动态对立与融合中不断赋子其自身的规定性,并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