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深交所共发出年报问询函990余份,发函比例过半,共向上市公司提出问题6800余个。根据公司风险程度和问询函回函情况,深交所对外公开问询函及回函200余份。
“从审查情况看,2016年度报告的审查不仅问询力度更大,而且关注面更广、更有深度。”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
首先,深交所在审查过程中紧盯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
针对存在退市风险、重组后有业绩承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的公司,深交所高度关注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深交所关注的重点包括:公司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造假情况;公司成本费用是否少计,特别是成本结转的准确性;严防年底突击交易造利润,关注交易的必要性及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例如,深交所对某公司2016年四季度新增客户的大额销售高度关注,两次发函问询其交易内容,及交易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针对公司回复中关于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信息前后矛盾的情况,深交所及时上报有关线索。
其次,深交所加强会计审计监管。
深交所在审查中重点关注公司会计处理事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防止会计差错对投资者决策造成影响。同时,深交所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其归位尽责。
譬如,深交所关注到某公司在年底拟通过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投资收益而盈利,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交易对价和应享有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不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而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拟计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与会计准则不符,且通过实现盈利保壳的目的较为明显。
对此,深交所连续三次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同时要求年审会计师、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第三,深交所重点关注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及商誉减值情况。
近年来,并购重组高估值、高溢价现象往往伴随着交易各方的业绩对赌,标的资产无法兑现业绩则成为部分公司发展的重要隐患。
对于年报中披露已完成业绩承诺的公司,深交所通过审查公司重组前后客户变动、毛利率是否出现异常、是否变更审计机构等情况,发现个别公司可能存在利用销售造假、资金循环等手段“兑现”业绩承诺的问题。
此外,深交所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情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对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进行逐一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