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工程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是基于我国当前工程教育的基本状况。根据前述美国学者多维细分法的思路,笔者对当前我国工程教育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在合法性、权力性和紧迫性三个属性上给予高、中、低三种程度上的判断,然后根据每种利益相关者所处程度进行类型划分。结果显示,当前我国工程教育的利益相关者分为三种类型(见表1):工型为在合法性、权力性、紧迫性三个属性上均较高的利益相关者,如教师、政府、院校管理人员等,他们直接参与并管理我国的工程教育;B型为在合法性和紧迫性上中等或较高、但在权力性上较低的利益相关者,如学生、家长等,他们具有一定的参与到工程教育中来的合法性,虽然在决策上没有太多权力,但其利益诉求会较快地引起管理者的关注;111型为在合法性和权力性上较低、但在紧迫性上中等的利益相关者,如用人单位、校友等,他们虽然在参与工程教育的合法性和参与决策的权力性方面较弱,但其利益诉求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管理者的关注。
工程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会通过很多途径和渠道表达,在本研究中,我们关注的是学习成果评价领域。所谓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简言之就是学生在接受完工程教育之后自身所获得的知识、能力、素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由于其不同的立场和诉求,对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关注点也会有一定差异,这些差异会体现在他们对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评价当中。
与工程教育的管理、制度、整体质量等相比,工程教育学习成果评价领域更具体微观,因此,如果不是直接接触到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利益相关者,实际上很难对学习成果做出准确评价和判断,就像普通的教师、学生很难对宏观管理、制度等做出准确评价一样。因此,在上述三种类型的工程教育利益相关者中,本研究选择了能直接接触到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工科教师、工科学生和用人单位作为每种类型利益相关者的代表:作为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直接生产者,工利一教师是工型利益相关者的代表,虽然同为高度参与到工程教育中的利益相关者,政府、院校管理人员等的工作更多是为学习成果的产出提供保障和条件,而非学习成果的直接生产者;作为学习成果的直接获得者,工科学生是B型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家长与学生的利益诉求基本上是一致的,而且前者的利益更多通过后者表达出来;作为学习成果的直接使用者,用人单位是Ⅲ型利益相关者的代表,校友的身份比较特殊,既是局内人又是局外人,但是对于学习成果来说,校友更多是从自身在实际工作中的切身感受出发来进行评价和判断,而这种感受除去个人的个性化体验,共性的部分大多与用人单位的需要具有一致性。
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工程教育学习成果方面的利益诉求集中体现在其学习成果观上,即他们评价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价值取向以及判断依据。具体来说,工科教师来自工程教育内部,他们通过教学和科研活动直接生产工程教育学习成果,承担着传承、发展高深学问的职责,他们是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是教学过程的主导者、设汁者,其学术造诣、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优劣。工科教师的这种角色、职责定位决定了他们对工程教育学习成果持“学术本位”的价值取向,主要通过学利-专业的知识结构特点、教育和研究的内在规律等学术逻辑来对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判断。与工科-教师相比,工科学生虽也来自于工程教育内部,在教学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他们的主要角色仍是学习成果的获得者和承载者,他们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其主体性而非主导性上,其素质基础、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将会影响到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质量。工科学生通过学习工程知识、锻炼工程能力进而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以提高职业竞争力、获得更好发展、实现自我价值为最终目的,因此他们持“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主要通过专业水平的增长、就业能力的提升、自我实现的程度等自我感受来对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判断。用人单位来自于工程教育的外部,是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使用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到教学过程当中,作为用户,其建议大多通过质量评价等反馈机制间接影响到工程教育学习成果的改进。从根本上讲,用人单位对工程教育学习成果评价的依据主要是市场逻辑,即他们会通过所聘用的工程技术人才为本单位所带来的实际效益对工程教育学习成果进行判断和评价,因此他们所持的是“市场本位”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