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维特根斯坦1929年重返哲学以来,他就开始对他的早期哲学思想进行彻底反思和猛烈批判,而这些批判主要体现在《哲学研究》中。根据施罗德(Severin Schroeder)的理解,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对他早期哲学的批判主要体现在该书前137节中,其中第108节到133节是在探讨哲学本质。在这部分文本中,维特根斯坦以对“奥古斯丁语言图像”讨论开始,从语言的意义、使用和学习等多个角度对他在《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进行全面反驳。维特根斯坦主要评论了指称主义、意义决定性、逻辑分析观点、意义二重性、核心主义以及通过意味来表达意义等论点。在这些评论中,维特根斯坦一是对他在《逻辑哲学论》中的上述论点进行批判和反驳,二是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想法以及引出他在《哲学研究》中的主要任务和哲学视角。由于这两个活动同时进行,因此有关小节互相重叠交织在一起,笔者认为这也是导致他的思想很难理解的原因之一,而这些误解和争论就体现在第43节中。
维特根斯坦在,§43b中说:“而一个名称的意义有时是通过指向它的承担者来说明的。在这个表述中,他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名称的意义可以通过用手指向它的承担者来得到解释。“用手指向”就是指“实指”动作,而“实指”又是“奥古斯丁语言图像论”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显得尤为重要。“实指”(ostension)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在“命名”框架下所进行的“实指定义”(ostensivedefinition)。在假设成人已经有了一套完整语言系统而幼儿不具备这套完整语言系统的前提下,成人为了教会幼儿某些名词,从而采取“实指定义”方式来对某些特殊名词进行命名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哲学研究》第一节有关奥古斯丁回忆他小时候学习语言的场景中体现着。与此相反的是“实指解释”}ostensive explanation),或者称之为“实指描述”。当我们在谈到“实指解释”的时候,具体语境是这样的:假设有两个成年人,在他们都熟练掌握了他们的母语的情况下,成人甲用“实指”动作来对成人乙并不熟悉的某个新鲜事物进行解释或者描述。这种情况既可以发生在同一个言语社团成员之间,也可以发生在跨语言交流过程中。例如,笔者作为一名中国留学生在加拿大留学的时候,加拿大朋友为了告诉我什么是"Tim bits",为了更加直观地告诉我这个专有名词的意义,他特意带我去Tim Horton、买了一份Timbits,然后利用“实指”方式来对“Tim bits”进行解释,而我在这个过程中也就学会了这个词的意义。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开头部分时常在讨论“实指”概念,但是必须要清楚他是在何种情况下讨论的。很多阐释者(包括笔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两个概念的微妙区别,而忽视这些区别有可能会影响我们对这一节的理解。笔者发现张锦青在他的文章中也忽视了这两个概念的微妙区别,例如他先是表明在,§43b中作为一个例外的情况,名词被它的承受者实指来得到定义或者解释。“在实指定义或者解释中,名词还没有被使用。实指命名只是对名词将来的使用所作的一个准备而已”叫。接着他又说:“就是基于这个背景,维特根斯坦才想在第43节中表达观点,即尽管在大部分语词意义事例中,语词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而对于实指命名(定义或解释)例子中,意义不是使用”。在这里张教授将“实指命名”“实指定义’实指解释”三个概念放在一起等同使用,而这三个概念内涵是不同的。需要说明的是张教授在第三部分对“实指定义”和“实指解释”的理解是完全贴近维特根斯坦原文的,张教授认为“在有关,§43b中虽然并没有实际发生对于语词意义的解释,也可以被当做一个实指定义”。笔者不同意他的理解,认为他在这里再次忽视“实指定义”和“实指解释”的区别。另外,作为维特根斯坦在20世纪3。年代哲学转型时期最重要的见证者和哲学合作者,魏斯曼在《语言哲学原理》中就对“实指”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魏斯曼运用他的“语言层”说来弥补“实指”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