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主要集中在两个重要方面:一是确保体育中考的现实效度,即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二是确保体育中考的公平公正,有助于更科学合理地评价每一名考生的体质水平。基于此,青岛市体育中考制度的改革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展开:考试所占分值、考试项目设置、考试组织形式、特殊考生的考试制度。其中,前两项的改革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而后两项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更公平合理地保障每一名考生的切身权益。
1 考试分值的变化
在应试教育的惯性影响之下,无论是文化课学习还是体育锻炼,考试都是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的有效指挥棒。学生、家长会根据某一科目在考试中所占分值的多少,人为地将学习课程划分为“主科”和“副科”,从而进行学习精力和时间投入上的功利性分配。虽然我们的素质教育改革一再摒弃这种应试教育的垢病,但是考试分值的权重对学生学习的刺激效应是必然存在的。对于体育中考分值来说,如何科学合理地调整体育分值的权重,既能积极有效地刺激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提升身体素质,又能避免学生由于过分成绩功利化而重蹈“应试体育”覆辙,才是制定体育中考分值的深入考量所在。
我们从表1可知,青岛市体育中考所占分值的变化经历了“30分一45分一合格制”的历程。也就是说:从2008一2011年,体育中考分值持续为30分,统一考试和平时成绩各占15分;自2012年起,体育中考分值上调为45分,上调分值主要体现在:平时成绩在原有15分的基础上,调整为30分,统一考试分值不变[a}。在体育中考分值上调之后第三年,即自2015年起,青岛市体育中考取消分数制,采用“合格制”。也就是说,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单上只标明体育与健康课程“合格”或“不合格”。
体育中考分值的变化并非偶然,也非青岛市一地所独创。根据2007年的中央7号文件的指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于是乎,济南市从2008年起将体育考试分值由30分增加到60分;淄博市从2009年起由30分增加到70分;青岛市从2010年的初中一年级进行改革,将2012年之后体育中考的分值由30分增加到45分。然而,青岛市体育考试分值提高了仅三年之后,在2015年却又归为零,只采用合格与否进行评价。这是因为山东省教育厅于2014年12月5日正式下发《山东省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一2018年)》,文件中“主要任务”部分的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完善初中、高中学生体育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将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技能活动项目和学生体质测试结果纳入学业成绩考核,学业成绩实行等第表达。”
2 考试项目的变化
体育中考“考什么”,是在体育中考改革进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考试项目设置的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将直接决定体育考试改革的成败。也就是说,体育考试所设置的项目,不仅要正确全面地评价学生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还要具有较好地可操作性,更要通过体育考试的调控来提高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进而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这才是进行体育考试改革的目的所在。
从考生的角度来看,体育中考项目的设置主要是指:项目数量、项目内容和项目难度。从表1中可以看到,近年来青岛市体育中考项目的数量一直保持在3个,没有发生变化。在项目内容上,1 000 m(男)和800m(女)作为必选项目已经保持多年不变,其主要变化主要是在2个选考项目上:2008 -2011年,2个选考项目由学生自选:第一类(2选1)从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掷实心球任选一项,第二类(2选1)从立定跳远和篮球定点投篮任选一项。2012年之后,2个选考项目将由市教育局在考试前两个月随机选定:第一类(7选1)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掷实心球、握力体重指数、SOm跑、立定跳远、跳绳抽取一项;第二类(3选1)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抽取一项。并且规定,前一年抽取的项目不再作为次年的抽选项目之一,后年再回到候选项目中来。从考试项目的难度来说,改革之后的考试难度增加,要求学生的身体素质更加全面,要做到“十项全能”(十个选测项目)而不是单一地准备一个固定的考试项目。尤其是在面对“引体向上(男)、掷实心球、50m跑”这类需要力量或速度方面身体素质的项目时,考生们普遍反应难度偏大。
3 考试方式的变化
体育中考的考试方式是指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操作形式,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的确定、允许考试的次数、补考的方式、考场组织形式、考务人员的选派和监督、测量方式的精确程度等。考试方式是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需要多方面的积极协作才可以有效实施。通过青岛市近年来的体育中考制度及实地调研来看,对体育中考考试方式作出了两个方面明显地调整:一方面,不仅使各项考务工作的组织更加科学化,保障了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对考生也更为人性化,给予学生更多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
考务工作的逐年科学化转变主要体现在:第一,考试由各校自主考试为主向考点集中考试转变,更有利于考务人员的调动和考试设备的配置,并有效遏制了打“人情分”情况的出现。第二,测量方式由人工测试向仪器测试转变,有效避免了人为操作的可能,也避免了人工测量的误差,保障了学生的切身利益。第三,申请免试或加分的条件更加严格,对考场舞弊行为的处理更加严厉,有效地保障了考试的公平公正。
对考生的人性化制度主要体现在2015年最新的中考制度中:允许考生考多次,还可以跳级考作为初三统一考试的“体育与健康”,初一和初二的学生只需要由个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参加当年的体育中考。并且,如果学生对成绩不满意的,还允许申请重考一次,可从两次考试中选择最好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避免了因一次考试发挥失常而抱憾终身的现象。
4 “特殊考生”考试制度的变化
相对普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来说,体育中考中的“特殊考生”主要是指:往届考生、外地上学回来考试的考生、因身体原因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考前突发意外并无法缓考的考生、曾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考生等等。这些“特殊考生”虽然只是体育中考考生的小众群体,但却可以深刻反映出体育考试制度是否可以兼顾到每一名特殊考生,确保体育考试对所有的考生都能公平公正。不仅保护所有“特殊考生”的自身升学利益,并且也从制度层面严格控制免试和加分的申请资格。
第一,对于往届考生、外地上学回来考试的考生、因身体原因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考前突发意外并无法缓考的考生的所制定的考试制度与全国其他地市基本相同,在近年来并未进行变化。
第二,进一步细化“特殊考生”的体育考试制度:一方面,对“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考生,可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该单项成绩按照单项分值的60%计算。另一方面,对于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2周岁(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审核符合者,可以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单项免试”和“按年龄降低标准”这两项特殊制度是青岛市近年来考试制度改革的新举措,有效地保障不同考生的利益,可以向全国进行推广。
第三,严格控制优秀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的免试和加分申请资格。对于这一类“特殊考生”,青岛市体育中考制度从起初的模糊说明而日臻完善。一方面保障了优秀运动员合理的考试升学需求,另一方面有效遏制了一些希望通过临时参加比赛进而获取加分的投机现象出现。其具体操作制度主要体现在3个维度:首先,对比赛的性质进行规定:必须是在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参办或者备案的比赛;其次,对获奖等级和名次与考试加分分值项进行明确对等划分,做到有章可查、有据可依;另外,还明确规定了参赛获奖的有效时间:必须是考试前两年之内所获得的比赛名次才可以作为加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