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源远流长,“强本开源”“轻赋薄敛”“量人为出”一直是中国古代传统的财政思想。近代史上,甲午战争失败导致的战争赔款使得清朝开始陷人巨额财政赤字的困局,战争赔款大幅恶化清朝财政,赤字急剧增加,朝廷债务缠身。辛亥革命后,军阀割据,国家财力进一步枯竭。民国年间,由于国内军阀混战以及抗日战争,军费支出居高不下,经济社会动乱不堪,政府赤字日益严重。解放战争爆发后,国民党当局为筹措军铜,不断通过滥发货币弥补财政缺口,通胀严重,严重侵蚀城市有产阶级的财富,民心尽失。1949年7月,中国共产党宣布停止接受国民党当局之前发行的法币。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也拒绝承担国民政府时期欠下的巨额外债。
因此,与巨额债务伴随美国的建立不同,新中国建立时基本没有任何政府债务。然而,新中国成立之后,百废待兴,中央政府需要投人大量资金进行经济建设,由于税源有限,必须通过发债来弥补资金需求。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务院正式提出了发行公债的提案。
总的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共债务发展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5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支持国内经济建设,中央政府发行建设公债,并向苏联借人一定的外债。但基于国际形势以及经济发展指导思想的变化,全部债务已于1965年全部清偿。
第二阶段(1966-1980年):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中国政府没有发行任何内债和外债。这一时期,除1979-1980年外,中国财政收支总体呈现均衡的状况,在财政赤字年度,赤字弥补方式为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
第三阶段(1981-1993年):结束之前无债务的历史,中央政府开始发行国库券,但总体债务规模较小。1993年,国债余额为1844.69亿元,债务负担率为5.19%
第四阶段(1994-2006年):中国国债市场改革提速,债务品种不断丰富,国债发行步人较快的发展阶段,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至2003年间,国债余额从1996年末的4945.71亿元升至2003年末的23265.59亿元,债务负担率从6.91%上升至17.04% —— 2004-2006年,国债余额继续增加,但由于经济增长强劲,债务负担率稳中有降,2006年末债务负担率为16.09%
第五阶段(2007年以后):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经过一年的发酵,进一步蔓延为全球金融危机。2007年国债余额的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1.5万亿元特别国债的发行。2008年起,为应对危机,中央政府实施宽松的财政政策,国债余额不断增加,但债务负担率趋于下降。
分债务类别来看,1981年至今,就债务余额而言,国内债务从1981年的48.66亿元上升至2014年末的94676.31亿元;主权债务由1981年的179.52亿元增加至2014年末的979.14亿元。由此,就中国公共债务结构而言,国内债务占比不断提升,主权债务占比不断下降,从1981年的78.67%下降至2014年的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