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较大变化,但标准化管理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实质性转变。在标准制修订管理中过分强调计划性,把标准作为行政管理的手段,层层审批,部分标准缺失、编制周期过长、老化严重。市场驱动机制不强,与科技发展出现了脱节,一些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受标准的限制和制约,难以推广、产生规模效益,标准对科技研发的拉动作用亦不能有效实现,甚至损害自主创新的积极性,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1 标准与科技协同发展思路探索
要做到标准与科技的协同发展,就要关注到标准与科技的普遍联系性和实践性,又要利用好它们的一致性,更要解决好他们的对立性(矛盾性)。
1.1 加大“预期标准”规划
让科技与标准互为引领。像水利行业,可以将一些高端核心筑坝技术以及治水思路,在未得到实践检验或未成熟前,提前列人标准化规划,用“预期标准”促进科技的快速成熟。同时也促进标准编制的预见性和竞争性。
1.2 让“预期标准”与“准”推广成果同步
将新成果付诸推广应用之时,编制“预期标准”(以导则或指南的方式),将新成果与“预期标准”同步实施,一旦收到成效,快速上升转化为“准标准”或事实标准。缩短标准编制周期和复核验证时间。
1.3 科技与标准成套发展
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科技发展已步人成套集成快速发展阶段,在世界水电行业中国处于第一的位置,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自己的标准的全产业链世界第一的能力,标准寓于科技中,配套发展的模式、同步实施的响应机制,更有力实现科技引领标准发展。高铁技术及其标准就是一个最好例证。
1.4 市场型标准先行
发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灵活性和局限性,对于市场急需、盈利性较强、创新性的标准,让给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充当先头兵,一是快速补充急需,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二是避免因技术的不成熟带来的大范围影响,有效化解标准制约新技术发展的矛盾。
2 标准化改革初步构想
基于原因分析结果,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这亦符合哲学理念“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建议如下。
2.1 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标准化工作格局
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相脱离较大一部分原因是行政干预带来的。要解决现有局面,首先政府简政放权,通过标准的规范作用,把政府该管的管好,做好引导,确保基础性、公益性标准,以满足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让市场发挥出驱动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2.2 加大顶层设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成由公益性标准和市场型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大“预期标准”规划,既符合技术进步进程的内在特征和需求,又能体现出标准对多样性约束的渐进特征,使标准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协同发展。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开通信息网络平台,将标准编制信息以及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既能加大立项的透明度、合理性,又能调动标准编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加荣誉感和责任感,确保标准编写进度、质量,提高标准出台效率。
2.3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调动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让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缺位,起到政府和市场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让团体标准快速补充到市场中去,满足市场多元化需要,又能将创新成果固化下来快速推广,转化为生产力,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同时,还可以利用贸易壁垒好的一面,将专利技术融人团体标准,抢占国际市场、占领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市场的话语权。
2.4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放开搞活企业标准,不仅调动企业的利益驱动机制,还解决了政府标准制修订以及示范资金短缺的不足。通过技术上的主导地位,控制市场主导权,科技成果也会迅速地产业化和市场化,技术标准也会更好地对市场秩序起到良好的维持作用。
2.5 提高标准化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换为技术标准的激励机制,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利用国际交流平台,加紧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有意向地参与、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重要工作。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
2.6 加快标准化战略输出,争取国际标准话语权
要想使我国标准成为迈向国际的“通行证”,就必须在标准国际化方面要有所突破。标准外文翻译是第一步。搭借“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来不断扩大、提升中国标准的影响力,争取国际标准话语权。借鉴中国闪联标准的成功经验,成为全球3C协同领域的第一个国际标准,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2015年3月国务院下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是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坚信水利行业在落实国家改革和发展战略中,水利标准化改革会不断走向深人,一定会迎来标准与科技协同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