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通过了《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一系列文件,提供了人类在21世纪如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行动纲领和行动蓝图,世界各国以此为蓝本,纷纷制定本国的行动计划,积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可以说,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标志着生态文明理念的基本形成,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开启了生态文明由思想理念发展到实践行动的绿色之门,人类社会开始了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这是生态文明理念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总的来说,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使生态文明走出了理论探索阶段,提出了全球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且将其付诸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行动,推动了生态问题全球治理的逐渐展开,真正拉开了生态文明由理念到实践的时代大幕。
在生态问题的全球治理中,联合国发挥着总揽全局的重要作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及其所达成的《里约宣言》与《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就已经显示了联合国的重要作用,其中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日后世界各国展开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奠定了思想基础与价值导向,而在诸如森林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保护、跨国有害废物治理等具体的环保领域之中,联合国及其下设的组织通过召开协商会议、制定国际公约、成立专门组织、培训专业人员、提供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着环境问题的实际解决。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自1994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正式实施以来,联合国每年都会组织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即通常所说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及时督促各国落实联合国决议,监督各国的实际行动,同时也会根据气候变化的实际情况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调整行动方案,达成了诸如《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重要成果,指引着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方向,而联合国下属的环境规划署、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际气象组织等诸多组织机构都会根据自身的关注重心来积极配合,专门负责各自领域的实际工作,展开与相关国家、地区的接洽,落实联合国的相关安排。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引之下,各种国际组织以及跨国无政府组织纷纷展开行动,如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与亚洲开发银行增加了对环境保护事业的资金支持,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绿色和平组织”、“自然之友”等非政府环保组织则根据自身的宗旨原则与运行机制,分别致力于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土地荒漠化、推动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消除有毒污染物等具体工作。除此之外,国际社会的环保共识还通过国际环境公约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这一时期的环境公约更加细致,直接关涉到具体环境领域中的具体问题,因而更具有规范性与可落实性,例如1994年1月签署于日内瓦的《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同年6月在巴黎通过的《防止荒漠化的公约》,1995年12月生效的《中白令海峡鳍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2001年5于斯德哥尔摩通过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作为国际社会的主体,各个国家也纷纷行动起来。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之后几年间,各国政府结合本国情况,纷纷制定了各自的21世纪议程安排,成为本国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的指导纲领。在具体工作中,各国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各种手段大力支持生态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可再生能源行业,引导绿色消费,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融合,如日本基于本国资源I乏的情况而特别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美国开发更加环保的页岩气以降低对国际石油供应的依赖程度,爱尔兰准确定位自身在世界信息技术时代的产业分工,加大投人发展软件等高科技产业以摆脱重工业的污染困境。而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生产行为,各国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与行政措施,如丹麦在1993年之后逐步形成了以能源为核心,包括工业废水、垃圾、二氧化碳排放等16种税收惩罚项目,美国的税收体系则更加完善,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都可以开征环保税,其条目之多,涵盖了原材料供应、工业生产、日常消费等各个领域。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世界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实践活动,积极推动中国自身的环境保护工作。自1973年以来我国一直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国。1992年我国成立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1993年成立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我国是成员国。1995年9月,江泽民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想,1996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进一步强调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努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此外,我国还签订了众多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这些公约反过来也推动着我国的立法工作,比如在1996年加人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有力推动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颁布,对国家海事局《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等法律法规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努力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
进人新世纪以来,生态文明的哲学理论也获得了新的发展,有机马克思主义就是其中的最新成果。其倡导者包括美国学者小约翰·柯布、菲利普·克莱顿以及美国过程研究中心中国部主任王治河等。有机马克思主义仍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仍旧具有时代价值,并进行详细阐述匡。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基础上,有机马克思主义强调面对历史现实,强调吸收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资源来发展马克思主义,小约翰·柯布、菲利普·克莱顿等人尝试将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儒释道等中国古代传统思想中的过程哲学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通过对马克思主义进一步的改造与发展来寻找解决生态问题的新思想。虽然同样关注生态问题,有机马克思主义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之间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从生态问题本身出发,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批判理论寻求答案,并且认定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与生态文明建设是融洽的;而有机马克思主义则拥有更广阔的理论视野,它将生态问题理解为人类社会现代性危机的重要表现,也就是说,要解决生态危机,就必须要解决生态危机的背后更为根本的现代性危机,但正是在这一点上,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现代哲学的一种,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一种历史决定论,所以需要引人过程哲学来克服现代性矛盾,也只有在引人过程哲学之后,生态问题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解答匡。难能可贵的是,有机马克思主义不止于一般的学术探讨,还特别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提出了“为了共同福社”、“有机的生态思维”、“关注阶级不平等问题”、“长远的整体视野”等指导原则,并尝试在农业、制造业、银行业、宏观经济指标、经济管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多个领域加以应用,为具体政策的制定提供帮助Cs-cP22s-2us}。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很多具体论断还有待学者们研究讨论,但毫无疑问,有机马克思主义是在新世纪的历史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发展的有益尝试,也彰显着生态文明在新世纪以来侧重建设实践的发展动向。
总的来说,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世界各国应对生态问题、治理环境污染的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各种国际组织与各国政府在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机构设置、经济发展、科技交流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学术理论界也更加关注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应用。这些努力共同推动着生态文明从思想理念走向了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行动,开启了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走向生态文明的历史过渡,将生态文明理念的发展推向了实践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