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合作,作为政、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最为显著的培养模式,伴随职业教育的发展也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一些企业的技术骨干与管理人员也逐渐参与到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中,壮大了教师队伍;在校年轻教师也利用寒、暑假时间到企业挂职锻炼,丰富自己的实践知识。随着产学合作的深度开展,校企互动逐渐深入,企业积极走进校园,将部分工艺环节设在校内,学生到企业参与顶岗实习,逐渐形成校中厂、厂中校的教育环境,实现企业与校园融合,学生与就业岗位实现“零距离接触”,最终形成一套政府引导、学校为主、企业为辅的产学合作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目前福建地区职业教育已形成多种通用的产学合作培养模式,具体如下:
(一)“订单式”培养模式
“订单式”培养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人才需求标准,与学校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的模式。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将岗位标准、技术标准融入到学生日常教学中。通过日常教学,把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并逐步渗透岗位知识和企业文化,从而达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的目标,使学生更符合企业要求。“订单式”培养模式相当于将企业岗前培训前置化,相对学校而言缩短人才培养的时间,对于企业而言降低了人员培训费用,提高了用人质量,最终实现校企共赢好局面。
(二)“工学交替”培养模式
“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又叫“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模式。是指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将一半以上的学习计划安排在企业进行,通过“1+1”的学习形式,即一半时间在企业、一半时间在学校相结合,实现学生在校期间与就业岗位“零距离接触”,通过学中做、做中学的培养方式,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了解自身今后的就业性质,对自己所学专业有更深的认识,提前适应企业就业环境,开阔视野,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三)“校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2009年,福建省首次提出在闽高校与台湾高校共同开展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模式,项目实施期间,由福建省内高校、台湾高校与省内的台资企业三方联合开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合作三方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建教学团队,实现资源共享,为在大陆台资企业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分析近几年福建地区产学合作培养模式的发展近况,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福建地区产学合作的成效尚不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很多合作基本流于形式,比如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对学生缺少监管,最终导致了学生处于被“放羊”状态;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合作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缺乏短期劳动力才考虑合作,对学生的态度则基本默认为是用工,而非合作培养,最终无法产生实际效果;合作机制不完善,合作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例如,企业在参与合作中,要承担部分培养任务,必然要在时间和费用方面给予投入,而最终企业与学生存在双向选择的情况,有可能导致企业培养完学生后,学生离开了企业,致使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福建省有必要借鉴台湾技职教育产学合作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职业教育产学合作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