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法伦理思想的形成有着其深厚的历史根源与社会原因,历史的发展与社会的变革为韩非法伦理思想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条件。
(一)历史背景
战国时期,顾名思义,战乱纷争是那段时期的主题。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旦原本相对平衡的状态被打破,则带来的结果将是为了寻求某种新的平衡而无休止的争夺,直至目标实现。
如何在战争中取得优势呢?其根本取决于各国之间实力的大小。我们知道,战国时期是一个由封建邦国制向封建君主专制过渡的阶段,原本与卿、大夫“相互仅一间”的“君”成为了国家的最高代表,也因此具有了支配整个国家的资格或者说是权力。国与国之间的较量转为了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较量,特别是治国理念、治国方式都直接影响着战争的胜负。任何一个国家在战争的状态之中,唯一的也是最大的需要就是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政治实力,只要有利于达致这样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不顾一起。正是如此,韩非认为所谓“道德”在这样一种无序状态下无疑显得微不足道,没有人会在意礼、在意道德的约束,能获得胜利就是“道德”。那么,既然道德己经毫无意义可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韩非提出了他的最著名的“法、术、势”的思想观点。不难理解,韩非要告诉统治者的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或方式的运用以维护其统治并有效地治理国家,这里的“手段”或“方式”就是“法”(严格地执法、守法,尽力于权衡)。对此,韩非的态度是极其明确的,只有重法治才是适应历史时代发展的根本所在,德治不仅不能保证国家的安定,反而会危害国家的安全一一这一点正是韩非法伦理思想最鲜明的时代性之体现。
究其复杂的历史背景,韩非之所以提出了法治思想,无非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而为其提供的一套治理国家的思想理念,事实证明,秦国正是将韩非法学思想运用至极致而最终得以统一六国的最好实践例证。也就是说,韩非法伦理思想形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同时又发展于每一段历史的进程中。
(二)社会背景
所谓生的变化,“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由于社会各阶级发春秋至战国时期的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在这个大变革的时代,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铁器、青铜器己普遍化),与此同时,生产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如私田的出现、耕种面积的扩大,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韩非作为新兴地主阶级中的激进派代表,他们疯狂地追逐权力、征战土地,由于长期受到旧宗法等级制度的压制,渴望能够登上政治舞台的这些军工地主通过攫取和争夺以期望彻底摧毁旧宗法等级制。我们知道,春秋时期推崇“尊事周室”,当时盛行的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他们维护旧的宗法等级制度,主张以道德、以礼治国。随着旧宗法等级制的不断瓦解,各国力争天下而各自称王,面对这样的社会环境和关系的变化,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家提出以法(这里主要还是指暴力手段)的途径统治国家,他们认为任何的道德说教己经毫无意义,只有以实力争天下才是王道。
基于这样的社会变革,分封制赖以生存的血缘关系逐渐淡化,宗法礼制遭到严重挑战,各诸侯国渴望扩充领土、争夺利益、赢得天下,为适应战国时期特殊的社会变革之需要,以法(暴力)治理国家的思想似乎比礼教思想更能满足统治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