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易经》所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易传·系辞上传》天地自始至终表达着一种“生生”不己,衅衅无穷的景象。在这里,《易经》所谓的“生”,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生长之生,而是意指一种生机蓬勃的“至善”、“丰盈”或“圆满”状态。那么,人之于天地又是怎样表达着自身的“生生”之道?《礼运》明确指出:“禽、兽、少中、木皆天地所生……天地之心谓之人,能与天地合德”由此看来,万物皆由“天地”所生,惟人具备天地之“生生”本性,即“人性”。“人性”可见之于仁、义、礼、智“四端”的强调中,也可见之于“格物致知”的心学论释,但“人性”又是如何展露生命的丰盈与藩盛,体现人之谓人的真实含义?
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礼”在甲骨文中写作“琴”,是祭祀中用于供奉鬼神的礼器,随后引申为祭祀仪式。事神仪式称之为“礼”,事神歌舞称之为“乐”。仪式与歌舞的融合便是“礼乐”的最初含义。身处“礼乐”熏陶的人们“礼尚往来”可谓应有尽有,无所不包,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曰:“今试以《仪礼》、《周礼》、及大小戴《礼记》所涉及之内容观之,则天子侯国建制、疆域划分、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冠昏丧祭、服饰膳食、宫室车马、农商医卜、天文律历、工艺制作,可谓应有尽有,无所不包。其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过之而无不及。”
传统观点认为,周公制礼作乐是利用宗教以神的威严恐吓众人以达到维持政治统治的目的。此处,礼乐的意义是一种功利色彩的原始宗教文化。然而“礼”不仅是古人的社会组织模式、道德规范体系,也是其与天地、自然,祖先的精神对话。因此,从《周礼》到《礼记》、从《礼记正义》到《大学衍义补》无不论释着古人与天地“生生”之道的对话与崇拜。这种对话与其说作为一种祭祀形式上的礼仪活动,其性质一如既往是“神秘”的,不如说作为人自身生命与天地“丰盈”、“至善”的直面和交流,其性质一反宗教而为“敬畏性”的。因此,作为传统文化中的“礼”所表达的是一种对“人性”丰盈与藩盛的向往。
同理,“乐”在甲骨文中写作”:二”指木枕上系着丝弦的琴具,随后用作事神时所伴的歌舞。久而久之形成了传统的诗歌、舞蹈,音乐等融合一体的艺术形式。人们在“乐”的艺术基础上继承了对“乐”的向往,阐发了礼乐思想中“乐”的丰富内涵与理论。《礼记·乐记》云:“夫乐者,乐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儒家认为,乐即音乐或舞蹈,是借助声音或动作使人快乐的表现方式,也是人性情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进而荀子将性情的表述方式分为七种,即:哀、乐、喜、怒、好、恶、欲。其中喜、好与“乐”性质相同,哀、恶,怒与“乐”性质相异。相异之处虽不可避免但只要通过艺术或审美加以宣泄,性情方能趋于平静回归自然,从而达到“乐”的心理境界。因此,“乐”是其他六种情感的基础和归宿。所谓“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
因此,“乐”的含义不仅指向祭祀音乐旋律中和谐的音调,它同样指向积极心理学中喜悦、乐观、幸福的人生诉求。“乐”不仅具有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涵义,它同样具有心理学经验层面上的实证内容。可以想见,通过中国传统心性哲学与积极心理学的创造性对话,古老的哲学必然在现代环境下注入时代活力,重焕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