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图书阅读法的特点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根据我国现有的5部图书阅读法的研究,笔者认为我国图书阅读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各级政府重视;第二,内容侧重点不同;第三,全民参与;第四,重视新技术的运用;第五,重视品牌建设。

各级政府重视  

 我国现有的全民阅读法覆盖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等层次,各个层次的政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法。但各个层级的全民阅读法还是有一定的权限范围关系,如市级的全民阅读法不能违反省级的相关法律,更不能违反国家级的相关法律。所以,我国各层级的全民阅读法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在国家级全民阅读法的框架下。不同之处在于,各个政府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和对一些法律条款进行细致化处理。

在内容上而言,法律规定将全民阅读纳人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中,将经费纳人预算中,设立全民阅读日等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全民阅读的重视。这既有助于解决全民阅读的经费问题,也有助于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参与到全民阅读推广中,减少全民阅读推广的阻力。

内容侧重点不同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等5部图书阅读法虽然内容大致相同,但不同法律之间还是有所侧重。国家级的法律更为周全,包括了全民阅读活动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江苏省、辽宁省和湖北省的全民阅读法则主要从如何促进全民阅读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几条图书阅读推广的措施;深圳市制定的全民阅读法与省级的相比,对图书阅读活动中涉及到的主体进行了明确,并列出了8项阅读推广的补贴行为。

全民参与   

从5部图书阅读法律中可知,图书阅读活动是一项全民参与的活动。这包括了各级的行政机构,也包括了各类图书馆、农家书屋、书店、广播电台、互联网、出版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全民参与虽然是全民参与的活动,但也对各个参与主体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让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有法可依。如图书资料提供者中以公共图书馆为主,其他类型图书馆和书店、互联网等为辅。

重视新技术的运用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iPad}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普及,我国公民越来越习惯通过移动设备获取图书信息资料。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所拥有的碎片化时间越来越多,通过移动设备获取信息也更能满足公民的阅读需求。所以我国5部全民阅读法中都明确支持通过新技术推广图书阅读活动。新技术在全民阅读中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广播电视等开辟专栏,营造阅读氛围;二是将图书资料数字化,便于携带、翻阅和共享;三是新技术的应用能方便公民的图书资料信息获取。深圳市全民阅读法中则有将新技术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行为归为补贴事项中。

重视品牌建设  

 许多省份将全民阅读活动建设成宣扬本地优秀文化,将本地文化品牌向外推广的一项活动。我国5部图书阅读法都将生月23日列为法定读书日,并要举办许多的图书阅读活动。在活动期间许多省份推出自己的阅读推广品牌,如湖北省打造“书香荆楚·文化湖北”品牌。图书阅读的品牌建设有助于提高图书阅读推广的水平和质量。不仅是省级,而且许多市级公共图书馆都会开展相关的品牌图书阅读活动。如深圳市推出“书香深圳”、“文化深圳”等品牌阅读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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